对新药、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奖励
政策内容:对创新药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100万元。对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2〕12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
咨询电话:023—60353688、023—6035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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