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承接非关联企事业单位CDMO/CMO业务的生产企业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内容:对承接非关联企事业单位CDMO/CMO业务的生产企业,年度委托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年度服务收入金额的3%给予受托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2〕12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
咨询电话:023—60353688、023—6035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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