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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

日期:2024-01-30

政策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政策依据:市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重庆市贯彻〈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渝发改财金〔2022〕1445号)


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


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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