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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业务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使用

日期:2025-03-01

政策内容: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人民币业务优质企业凭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使用。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业务需要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对相关跨境资金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收汇且无外汇资金用于偿还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的,贷款银行可按规定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


政策依据:人民银行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银发〔2022〕92号)


执行期限:长期


责任单位: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外汇管理部


咨询电话: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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