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商业管理运营企业引进线下全口径商业品牌首店(零售、餐饮、住宿、文旅等)
政策内容:支持商业管理运营企业引进线下全口径商业品牌首店(零售、餐饮、住宿、文旅等)。主要包括: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及其代理商、联营商在本市开设主营品类的全球首店、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国际国内知名商业品牌企业在重庆市内新开全球旗舰店、亚洲旗舰店、中国(内地)旗舰店、西南旗舰店、重庆旗舰店。对符合条件且经评审择优纳入支持的商业管理运营企业,按照所引进商业品牌首店的层级、数量、运营情况及销售额等综合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资金奖励。
政策依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咨询电话:12345、023—6266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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