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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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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精神以及《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江北委法〔20211号)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二是广泛宣传规划和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自主培训与学习,加强对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五宝镇郊区等地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重点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每年专题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践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制机构做统筹”的法治建设领导责任机制。三是统筹谋划全年法治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落实我局权责清单。根据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梳理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计332项,已领取319项,未领取13项,报区司法局对外统一发布。不断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的办理模式。三是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系统完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及基础信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不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不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相关要求,对我局制定的《重庆市江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按程序报备。二是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合时宜的文件,对涉及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和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的规划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通过局公众信息网、公开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重大行政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中,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等程序。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我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开展全局各类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共审核7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严格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并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二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有有效执法证件。三是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1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9件,非诉执行案件2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依法处理信访疑难问题。在履行管理工作职责过程中,主动协调,积极解决涉及面广、矛盾突出的重点问题。三是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行政单位与工作服务对象产生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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