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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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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江北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25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85.9%。91%的政务服务事项已纳入“一窗受理”。推进“渝快办”平台向基层延伸,梳理156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街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整改,1254项可“网上办”,占比96.4%。

(二)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江北区2020年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非禁即准”全面落实,未新设禁止产业、未新增限制条件,清理出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32件,确认有效27件,废止文件5件。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所有抽查结果实现100%公开。全年综合抽查市场主体1585户,为“信用江北”系统提供企业基础身份信息、行政处罚信息4万余条。对房地产、教育培训、集资融资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其中房地产领域检查发现合同及价格公示不规范等问题34项,教育培训领域对315户市场主体进行集中摸排、对11户市场主体下达整改通知书,集资融资领域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150家,检查广告信息1028条,监测资讯信息454条。

(四)强化市场秩序整顿。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发现涉刑案件线索32条,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认真执行《关于对民营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意见》,杜绝违法或超标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全年为民营企业追赃挽损4626万元,受到民营企业高度赞扬。以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为重点,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403件,其中判决、调解结案807件,标的金额12.92亿元。

(五)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时组织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合同履约信用约束机制,督促清偿完毕鸿恩阁感恩文化2个项目,涉及金额1433.30万元。完成“信用中国(重庆江北)”公众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全年收集各类信用承诺书9113条,推动红黑名单、诚信记录上网并实现各领域各行业的有效运用,推动实现信用承诺全覆盖。

(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河长巡河5402人次、整改问题359个。投入100余万元在沿江排水口、入江口、码头等重要地段安装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实时监管河道动态。重点针对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10个领域,以及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水等8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和依法严惩。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人次,排查点位5158个,发现并整改问题点位19个,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3起,罚款金额17.5万元。持续开展扬尘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5467人次,执法车辆巡查11875台次,检查工地4811个次,值守工地987个。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再创新高,达330天。

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贯彻落实审查备案制度。全年向市政府成功报备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合格率100%,按时报备率100%。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制定主体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生效前履行向社会及时公布的职责。

(三)编制街镇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重庆市(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编制了《江北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为规范街镇行政执法文书,编制了《江北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四)规范街镇委托执法。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调整情况,与街镇签订新的委托执法协议。取消15项自有事项和13项不宜由街镇行使的事项下放,清理出155项事项由街镇统一认领。全区26个综合执法部门,12个街镇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区政府常务会一律不予安排上会审议。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区34个部门、12个街镇、8个工业园区、7个区级直属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对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制度,规范合同起草、送审、备案各项工作,加大对行政决策中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专项监督检查,对各街镇和区政府各部门进行“法治体检”,促进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对4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630名持有重庆市执法证件人员,40名持有国务院部委颁发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清理,收回执法证件37个。完成全区行政执法数据收集整理,汇编成《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强化监督和制约,推进政务公开透明

(一)自觉接受监督。区政府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及时办理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明确5大类21个具体问题、34项建议措施的办理时限和责任,办理情况按时向市政府办公厅回复、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监督,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全区收到行政应诉一审案件共439件,其中一审开庭案件14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6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46.6 %。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为推动我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制《江北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及内容。全区64家党群政府部门及12家街镇公开了2019年决算,2020年全区除涉密单位外,党群政府部门及街镇的预决算公开实行全覆盖,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采购透明度。全面强化招投标监管,取消招标代理机构库、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强化招标人自主权和主体责任,研究提出编制区级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下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江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动态信息 2606条、规范性文件131件、预决算信息169件,发布采购招标等重大项目公示公告846件。全年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书面回复申请人,回复率100%。编制《重庆市江北区23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有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区已建各级各类调委会144个,调解室18个,共有调解员802人。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18件,成功3414件,成功率99.9%,涉及金额2.31亿元,矛盾纠纷排查213次,预防纠纷121件。二是完善诉中诉前调解机制。运用重庆法院易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案件,累计调解案件13818件,调解成功6155件,调解成功率45%。三是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展案前调解402件,立案受理1901件、办结1790件。四是信访实现“五个不让”和“七个坚决防止”总体目标,信访总量同比件数下降27.12%,人次下降26.38%。五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全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6件,受理81件,不属于本区域管辖的,书面告知其向其他有权受理机关申请的5件。受理的案件中复议维持39件,经协调和解后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31件,确认违法1件,责令履行1件,驳回复议请求2件。

七、聚焦需求导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建成区、街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域覆盖。全年受理援助案件405件,办结援助案件37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510.58万元,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805人次。办理公开信箱、公开电话和信访来件40件,通过“12348”热线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综合性的引导服务791人次。92家律师事务所同119个社区(村)结对,全年接待电话咨询814件、网络咨询307件、现场咨询164次,开展法律讲座41次,其他活动13次。

八、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长效化。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宪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列入干部学法必修课程,将“述法”纳入年底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法治培训常态化。夯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53名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组织全区1.1万名在编人员完成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对其中300余名领导干部实行集中抽考、并组织旁听庭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登录“江北区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系统”,修完20学分的规定课程,在线培训和通过率达100%。三是法治宣传实效化。印发《2020年江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江北区2020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点突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的普法宣传,压实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九、依法做好疫情防控,提高法治保障力度

(一)强化统筹领导。成立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10名区领导任副组长, 26个部门和 12个街镇主要领导为成员,实行区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通过依法科学防控、分类精准施策,先后印发《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和救治方案》《江北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方案》,从执法、司法、普法多个环节发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位列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第一,全辖税收保持全市第一。

(二)强化疫情管控市场秩序整治。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宰杀,累计关停活禽交易和商业性宰杀点等经营场所276个,出台《鼓励和支持活禽经营者转向经营的补贴实施方案》,区政府专项补贴96万余元,让全区148户原活禽经营者及1家农贸市场实现转向经营。疫情期间对4000余家餐饮单位、89家酒店开展检查,督促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引导餐饮单位退订宴席1281桌,责令餐饮单位改正44家。向全区经营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处理消费者合理诉求的紧急通知》,妥善处置各类涉疫舆情80余条、投诉举报1800余件。

(三)加强疫情医疗保障。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施救,为定点收治医院预拨医保基金2156万元。将辖区重点企业研发生产的2个新冠肺炎抗体检测项目定价纳入医保目录管理。全年对确诊和疑似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承担84.96%,区财政补助72541.46元,实现个人零负担。

(四)落实抗疫支持政策。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渡难关十二条措施》,动用预备费2亿元用于疫情防控,设立2000万元物资应急周转金、1300万元“战疫贷”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科研贷”风险补偿金,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近60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经核准后返还3个月单位及职工应缴纳医保费的50%。全年为1.27万家企业减征医保费2.40亿,约249万参保人次缓缴医保费4.60亿。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应对新冠疫情支持降低中小企业用气成本的要求,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627万元。在全市率先成立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已成功放贷247户、发放贷款5.03亿元,为市场主体注入活水。

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动向区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区政府及各部门、各街镇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面部署、及时协调、亲自督办。研究制定《2020年江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下达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谋篇布局、编制任务台帐、明确责任单位、狠抓任务落实。按时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0年度江北区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有关实施细则》,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力度。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总结评估,以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全力争创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研究制定《重庆市江北区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对创建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对重点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目前,申报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三个法治政府建设单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020年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三项制度”建设还有短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有待完善,法治保障力度有待增强。面对上述不足,我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实施《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起草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闭环体系,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压紧压实各部门各街镇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努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二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围绕建设全市“两高”示范区和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区目标,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相关领域行政权力,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方式,清理整治各类变相审批。优化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城通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为依法行政降低决策风险。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提高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增强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人民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动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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