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住房货币安置
价格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21〕14号)精神,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北府发〔2021〕16号)规定,现将我区征收集体土地住房货币安置价格公布如下:
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观音桥街道、华新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寸滩街道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900元。
铁山坪街道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700元。
郭家沱街道、鱼嘴镇 、复盛镇、五宝镇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900元。
本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2021年7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