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及早落实观音桥商圈老旧大楼外立面改造后的维修养护责任和经费、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DH0105号)已收悉,感谢您对观音桥商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自2010年8月开始至2015年间,政府有关部门为打造观音桥商业区步行街都市旅游区、提升对外形象,对商圈范围内部分老旧大楼进行了提档升级改造,主要是加装玻璃幕墙、装饰灯饰、户外广告等。改造后的大厦为商圈都市旅游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旅游区经济建设发展,赢得了全国游客的青睐和好评,为江北区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外立面逐渐出现了渗水、窗户裂缝等安全隐患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我办多次会同观音桥街道,物管企业等召开联席会,但未取得实质性效果,绝大多数业主表示外立面改造是政府部门的形象工程,应按“谁修建、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政府部门对目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后续维修。
按照2019年《区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的纪要》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以后的外立面安全隐患排危工作,由各街镇作为主体委托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排危,各街道编制年度排危预算,由区住建委审核汇总后纳入部门财政预算。区住建委对外立面安全隐患排危工作进行资金统筹,督促推进全区外立面安全隐患排危工作。下一步,我办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将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安全管理,督促各物业公司加强对各自大楼外立面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工作台帐和问题清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上报街道及业委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借此,我办真诚感谢您对商圈建设的关心,欢迎给我办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函经XX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商圈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