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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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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银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区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与私立义务教育学校和谐发展的建议》(第107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参民”学校

按照上级“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分类处置、分步实施”的工作要求,自2021年3月以来,我区在有序推进“公参民”学校规范和整治工作的同时,制定“一校一策”工作方案,精准施策、同步推进鲁能巴蜀中学、八中宏帆初级中学等7所“公参民”学校“民转公”工作,目前我区“公参民”学校已全部转为公办校。区教委结合实际明确招生方式,7所“民转公”学校不得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

二、关于公办教育资源的建设

目前,我区公办学校在建项目:科技实验小学,占地约46.6亩,班额60个,预计2021年9月整体投入使用;溉澜溪学校,占地约43亩,班额54个,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华新翡丽山学校,占地约40.5亩,班额30个,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二0三中学,占地约39亩,班额36个,预计于2022年9月整体投入使用。

三、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要求,我区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前,江北区有知易外国语学校、巴川学校、新学道学校、加洲实验小学4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该4所学校,我委将进一步采取强化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等措施,规范学校发展,促进全区公民办学校和谐发展。

此复函已经李四川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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