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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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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建议》收悉。经与区工商联、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增强法治意识,营造公平公正氛围。

(一)强化企业普法工作部署。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4份文件。每年编制江北区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文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针对企业,重点宣传与生产、发展、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剖析和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增强依法经营意识。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和帮助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使普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管理服务过程之中得到渗透。

(二)学法提升尊法用法意识。一是狠抓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印发文件要求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11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192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结合日常工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全年不少于2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以考促学提升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服务经济发展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题宣传,引导民营企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重视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将法治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比如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控自由裁量权;重视执法与教育相结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免予处罚,采用批评教育、指导改正等形式,使企业自行整改完善,自觉守法经营。同时,加强执法办案环节外部监督,公开“12315”“12365”“12331”等监督电话,及时掌握企业对执法办案情况的意见、建议,促进执法人员自觉遵守执法程序规定。

二、整合力量,让“亲”“清”政策落地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我区成立了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镇、重点片区及各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建立“三送两办一访工作机制,畅通了政企沟通渠道。2019年帮助辖区重点企业解决问题近200,深入落实涉企减负30”“ 制造业降本36等措施,向企业发放《江北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20000余册举办了法律案例大讲堂”“检察护航民企”“新形势下金融培训等多场专题讲座。

(二)广泛征求意见提高涉企政策扶持性。编制《关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构建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制造业、金融业、科技创新等产业相关扶持政策。对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且总部落户江北的企业或区域总部落户江北的世界五百强企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研究扶持政策。除此以外,其他企业的扶持政策严格按本意见执行,不得突破本意见中的相关政策上限。

(三)强化政策落实推进企业共享。严格落实国家、市、区各项涉企政策,印发《江北区2019年度督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对中央、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督查对象。加大对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积极探索适合双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产品,丰富企业融资品种,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支持银行努力改善审批流程、创新贷款品种,压缩时限、提高效率。严格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建立“1个领导小组+1个减税办+10个专项工作组”,聘请12名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减税降费特邀监督员。市场监管部门出台《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北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积极落实商标奖励扶持政策。

(四)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融入全渝通办建设大局全面实施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831项可网上办,占比80.9%261项可马上办占比25%186项可就近办,占比18.1%668项可一次办,占比64.9%线下已建立区、街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区共有26个职能部门进驻中心,进驻审批事项626项(含分厅),占全部的96.6%。工程建设审批一窗受理,实现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落实外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有557户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到此项改革红利。实现三十一证合一,全区持有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达36545户。创新容缺受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申请先予受理,窗口接件受理时限大幅下降

(五)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标准化和网上运行,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领取范围和责任分工。建立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三级四同”,通过向社会全面公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解决职能重叠、交叉、越位、缺位等问题,实现我区政务服务事项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实施“非禁即准”放开市场准入,深入推进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制度、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制度改革,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9项事项逐一制定管理措施加以贯彻落实,有效激发企业投资和创业活力。

(六)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出台《江北区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严厉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等15个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外地企业和本地民营企业。在制定涉企政策文件时,除征求区级部门、有关企业意见外,还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推进企业依法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意识和能力。印发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六类重点对象,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高、中级管理人员民营企业家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港澳台投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其他各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设定培养一批既懂生产经营又懂法律法规,既讲市场公平竞争又讲诚实守信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实现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现代企业意识和制度牢固确立的基本目标。突出以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为主要任务。提出“六个化”的提升民企法治能力要求,即组织培训常态化、主题活动多样化企业治理法治化个人自学持久化依法治企制度化考评考核体制化。在法治的导向、约束等作用下作为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逐步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构筑企业信用体系,强化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障。

(二)组织引导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根据《江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工作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去年以来组织11家律师事务所,38名执业律师成立了专项活动服务团队,深入32家重点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法治体检专项服务。举办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与权益保护高峰论坛,有800余名企业界、法律实务界人士参加。疫情期间组建由50名律师加入的区疫情防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接受中小微企业电话、视频咨询322人次。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重庆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指引》电子书,帮助企业掌握疫情防控有关复工复产的法律知识,给职工提供获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促进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行政执法部门增强依法防疫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参考。三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民营企业员工法律援助,2019年以来办理179件。四是组建江北区商会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民营企业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增添新渠道。

(三)帮助民营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企业开展质量成本管理,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服务企业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和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推动企业产品质量可靠性水平提升。

四、法治护航,保障企业生产

(一)为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清理全区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对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彻底纠正现行政策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目前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措施41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二是坚决查处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打击公用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专利行为,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建筑建材、汽摩配件、装修材料、农资产品等大力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执法行动对制假售假违法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二)增强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一是在全区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增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二是加强情报信息系统、执法办案系统的应用和管理,落实案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得到监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线索移送、保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流转及时,使用“两法衔接”平台高效运转。

(三)强化部门协作,减轻企业迎检负担。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从制度上推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改进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区政府批准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进行行政执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覆盖,根据随机抽查计划在市场主体住所或经营场所依法实施行政检查,保障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公开、公正和高效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过多干扰。税务稽查方面,凡无涉税风险事项,减少直接到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的频率,尽量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对企业涉案相关人员,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下一步,我区仍将以“民营经济十条”为抓手,围绕《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纾解民营企业“痛点”和“难点”问题,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此复函已经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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