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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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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小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江北区中小型建筑项目质量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4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疫情后经济复苏,我区装饰装修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人行过街天桥工程等中小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目前在建有33个。由于此类项目的招投标对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不高,这些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实力不雄厚、年产值不高、人才流失较严重、技术人才储备不足、质量管理总体水平不高等问题。为加强对中小型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提升施工质量水平,我委拟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提升和改进相关工作。

一、强化项目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督促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落实。建设单位是项


目建设的总牵头单位,抓好建设单位这个牛鼻子,才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重点核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和履职情况,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到岗履职情况,督促项目认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确保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二是督促监理单位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要求,并按《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信用管理办法》对监理人员不良信用信息进行记分管理。三是督促施工单位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对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管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1年。

二、强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监管

一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项目开工前,召开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检测单位六方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的质量监督交底会议。对项目监督工作内容与要求、项目监督的重要环节与工作要求,以及规范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坚持执行样板示范制度。在砌体工程、门窗栏杆、建筑节能、防水工程、安装工程、防雷工程、精装修工程、交房样板工程等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的施工。通过样板引路,将工程质量管理从事后验收提前到施工前的预控和施工过程的控制。按照标杆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确保实效的要求,积极培育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一是市、区住房城乡建委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对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时对参建单位的不良质量行为予以纠正,督促对发现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改销号。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高边坡深基坑、主体结构、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防水工程等专项检查,提升辖区项目施工质量水平。三是对在建工程建筑原材料和实体质量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测工作,确保现场材料、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实体质量。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持续优化监管方式与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区中小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此复函已经周艳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510

人:宋元远

联系电话:13101391586

邮政编码: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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