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2022年9月14日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龚 静同志任重庆市江北区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试用期干部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免去:
任亚勤同志的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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