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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 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2-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月10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30号)精神,重庆市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和“渝快码”为载体开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工作,建立并完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为加快推进我区“一卡通”应用试点工作,确保重点应用场景取得实效,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资源共享、标准统一,便民高效、保障安全的原则,在江北区已实现的应用场景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一卡通”在小区物业、银行网点等场所的应用,让群众获得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试点任务

(一)拓展“一卡通”应用模式。推动“多卡集成”,以居民身份证为身份信任源点,做好社保卡基础信息核验,将各类卡、码、证功能融合至居民服务卡,实现互通互认。推动“多码融合”,实现“渝快码”与各类民生用码的融合关联。推动线上线下“一卡通”,进一步拓展社保卡和“渝快码”线上线下服务,提供线上预约和线下持卡办事结合,线上待遇申请和线下待遇发放相结合,线下持卡或扫码办事和线上查询结果相结合等协同服务。支持群众自主选择刷卡、扫码等多种使用方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33月)

(二)加强与“一卡通”平台对接。加强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一卡通”居民服务平台的对接,支撑全国性和跨区域“一卡通”应用。按照利旧、兼容、最小化改造原则,完成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改造,广泛布设社保卡读卡扫码终端,支撑业务场景应用,形成完备的“一卡通”用卡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233月)

(三)健全“一卡通”管理体系。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部署编制公布我区“一卡通”试点应用目录清单,为群众提供应用网点、渠道信息和操作指引。落实“一卡通”系统运维服务模式和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一卡通”应用全流程监管,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拓展“一卡通”应用场景。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居民服务“一卡通一码通”工作实施方案》应用场景任务,重点推进以下场景应用:

    1.推动小区物业领域用卡。推动将社保卡、“渝快码”作为业主(群众)进入小区的有效身份凭证。借鉴金科物业在金科十年城等95个小区改造门禁系统,实现“一卡通一码通”进入的经验,在全区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物业领域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银行网点领域用卡。推动将身份证、社保卡、“渝快码”作为群众在我区各类银行网点办理业务的有效身份凭证。前期以我区26家已实现银行内社保卡办理业务的网点为推动目标,后期推广至所有银行网点。(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金融办、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233月)

3.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用卡。推动将身份证、社保卡、“渝快码”作为群众在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办事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身份凭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有序扩展至线上线下政务服务领域。(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233月)

4.加快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梳理人社领域线上线下用卡场景,推动社保卡、“渝快码”应用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办理和公共服务全过程。(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完成时限:20233月)

5.推进交通出行用卡。落实国家部署,在社保卡加载交通出行功能,推进社保卡在地铁、公交等交通出行方面应用。(牵头单位: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完成时限:20233月)

6.提速文化旅游领域用卡。全区公共图书馆实现社保卡入馆借阅服务。推进社保卡在旅游景点、博物馆、体育健身场馆等文化体验、旅游观光领域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体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 落实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用卡。按照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国家助学金等财政补贴资金汇入受益群众账户。在坚持受益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引导受益群众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教委、各合作金融机构,完成时限:20233月)

8. 推动农民工工资进卡。建筑、交通、水利等施工单位引导农民工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领取工资待遇,防范资金挪用风险,有效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断强化建筑、交通、水利行业领域根治欠薪力度。(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完成时限:20233月)

9. 推动就医购药扫码。按照有关部署,推进“渝快码”、电子社保卡扫码,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挂号、取号、查询、打印报告单、办理住院登记、医疗费用就医即时结算。(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完成时限:20233月)

10. 联动川渝跨省用卡。加强社保卡“一卡通”跨地区应用,衔接江北对口城市,建立川渝两地联动服务机制,形成区域协作模式,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多领域创新应用。(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升“一卡通”服务水平。完善我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合作银行网点等线下服务场所的社保卡快速申领、就近申领、同步申领、“跨省通办”等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线上服务渠道及1234512333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升群众用卡、扫码咨询和服务引导水平,建立健全跨部门的“一卡通”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运用优先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个性化、贴心暖心的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33按照“一个领域、一个方案”的方式,区级各部门完成方案制定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做好业务系统改造和系统对接。(联系人:张来,联系电话:67757209

(二)20233月底前落实具体场景应用并进行全面推广。

(三)20234月中旬前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总牵头,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试点工作督促落实,负责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在区政府办公室统筹下,协调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做好“一卡通”应用环境建设、应用推广工作。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做好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成效评估、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实施计划和目录清单,切实做到“一个领域一个方案”,要加强与区人力社保局的沟通协调,主动与“一卡通”居民服务平台做好对接,广泛布设社保卡读卡、扫码终端,整合有效资源,确保完成重点场景任务,并积极探索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其他政务民生领域的创新应用。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定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政策措施、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和服务知晓度,提高群众用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顺利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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