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数据江北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行政复议公示
行政复议决定书(江北府复〔2025〕366号)
日期:2025-09-26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申请人:陈X。

被申请人: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北城三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敏,局长。

申请人陈X请求确认被申请人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举报超过法定期限未履职的行为违法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7月7日收到该申请,同月11日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 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职,限期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作出处理;2.确认被申请人超过法定期限未履职的行为违法。

申请人称:申请人于2025年4月30日以邮政挂号信的形式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投诉举报函,关于申请人投诉举报重庆博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举报人)一案,被申请人未告知申请人举报是否立案。被申请人程序违法,侵犯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称:申请人的举报事项应由被申请人管辖。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出的举报事项依法进行回复,程序合法,并无不当。

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1日收到申请人的投诉举报材料,称其于2025年4月18日购得被投诉举报人生产经营的“XX豆奶”,经查询,涉案产品“XX豆奶”产品类别标注为豆奶饮料,但主要原料并不是大豆,不符合产品类别原料要求,误导消费者,且其宣称配料只有非转基因大豆及水,但却未标注非转基因大豆在成品中的含量,故其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请求被申请人组织调解,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给予奖励。申请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信息,被申请人无法核实申请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8日向申请人邮寄了《投诉举报告知书》,要求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正,申请人于次日签收。因申请人未在期限内补正相关材料,故被申请人视申请人的本次举报为非实名举报,被申请人无需告知申请人是否立案决定。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1日收到申请人邮寄的投诉举报函。申请人称“2025年4月18日购得被投诉举报人生产经营的‘XX豆奶’,经查询,涉案产品‘XX豆奶’产品类别标注为豆奶饮料,但主要原料并不是大豆,不符合产品类别原料要求,误导消费者,且其宣称配料只有非转基因大豆及水,但却未标注非转基因大豆在成品中的含量,故其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请求被申请人组织调解,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奖励申请人。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7日作出《投诉举报告知书》,并于同月8日邮寄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于次日签收。案涉《投诉举报告知书》明确告知因申请人未提供身份证明,被申请人无法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无法确认申请人为实名举报,要求申请人在收到案涉《投诉举报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未补正,被申请人将视本次举报为非实名举报。截至申请人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前,被申请人一直未收到补正材料。

另查明,被投诉举报人住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XX路XX号。

以上事实,有《投诉举报函》、投诉举报相关材料及邮寄单据、《投诉举报告知书》及邮寄单据、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材料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被投诉举报人住所位于被申请人辖区,被申请人依法具有对申请人提出的投诉举报作出处理的法定职责,主体适格。

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2021〕4号)第五条规定:“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本案,申请人在《投诉举报信》上载明了姓名、送达地址、联系电话,并未载明公民身份号码,亦未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提供复印件。被申请人于2025年5月7日作出《投诉举报告知书》,要求申请人五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逾期未补正视为非实名举报。申请人于同月9日签收该邮件,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正。故被申请人将申请人的本次举报作为非实名举报并无不当,针对非实名举报被申请人并不负有告知其是否立案的义务。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矩阵

公开信箱

服务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