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扩大重庆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效,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让改革福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分步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除需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有权机关调整或停止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以及由国家部委或非在渝单位审批的、我市不涉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外,对其余在自贸试验区试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成熟一批在全市推行一批,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改革任务
(一)实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逐项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审批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清单要定期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责任单位:市政府职转办,有关主管部门)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将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以下简称市共享系统)推送至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原许可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活动仍负有监管职责,要坚决纠正“不批不管”的错误观念,及时将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主管部门)
2.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有关主管部门要公布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照要求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后即完成备案手续;推行备案事项当场办结,不得以实地勘察、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备案前提条件,不得以企业不备案、逾期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准确的情形为依据,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或领域开展经营,或对企业已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处罚。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能够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采集有关信息的,原则上应按照“多证合一”改革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将备案信息通过市共享系统推送至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主管部门)
3.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将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全部纳入信用承诺管理,推动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嵌入相关业务办理系统,并将承诺履约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将企业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主管部门)
4.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主动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就近办事;要优化办理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对许可证件设定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责任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三)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1.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级有关主管部门要理清证照对应关系,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经营范围表述,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监管部门要引导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申报经营范围,严格执行“双告知”,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通过市共享系统实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化的精准抄告;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审批事项除外)通过市共享系统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主管部门)
2.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涉企经营信息通过市共享系统进行归集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实时将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推送至市共享系统,有关主管部门通过市共享系统实时获取企业相关数据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办结审批或备案后,及时将办理结果信息推送至市共享系统,实现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企业承诺内容、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化平台的统一归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主管部门)
3.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服务专区。依托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证照分离”改革服务专区,有关主管部门要将针对本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定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法律依据、实施部门、材料要求、程序流程、操作规范、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等),通过服务专区及部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示,为公众提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咨询、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有关主管部门)
4.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并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好差评”制度,由企业评判服务绩效。(责任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5.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有关主管部门要结合四种改革方式,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切实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真空,杜绝因“没有执法力量”推诿监管职责的情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责任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6.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梳理“证照分离”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立改废释工作。支持鼓励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清单事项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市司法局,有关主管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职转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负责推进实施。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将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落实。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三)强化宣传培训。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媒体等媒介,做好改革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33号)附件1《“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同一事项改革方式与本方案附件中改革方式不一致的,按照本方案附件中改革方式执行;附件2《“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地方层面设定,2019年版)》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版)
附件
重庆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1年版)
(共266项)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 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对应我市权力清单事项名称 |
备 注 | |||||||
直接 取消 审批 |
审批 改为 备案 |
实行 告知 承诺 |
优化 审批 服务 | ||||||||||||||
1 |
公安部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县公安机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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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 |
1.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将办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含设立、变更、注销)的信息在作出审批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省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据此将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2.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典当行的治安管理,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发现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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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务部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商务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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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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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 |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要求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结合企业诚信经营和风险状况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 |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 ||||
2 |
商务部 |
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商务部门 |
√ |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 |
4.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行业监管中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企业信息或者无照经营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 ||||
3 |
商务部 |
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商务部门 |
√ |
|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 |
1.商务部门严格落实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监管职责。要求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建立购销和出入库台账制度,完善油品来源、销售去向、检验报告、检查记录等凭证材料档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台账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提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结合企业诚信经营和风险状况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2.地方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加强协同监管。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查处。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3.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专项监管职责。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必须符合自然资源、规划、建设、质量计量、环保、安全生产、消防、治安反恐、商务、税务、交通运输、气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能源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牢安全底线。4.加强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业监管信息共享运用。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的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商务部门要将改革前已取得相应许可的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以及行业监管中发现的超经营范围经营企业信息或者无照经营信息及时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共享的监管信息,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执法。 |
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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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林业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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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 |
1.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应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木种子、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林木种子、草种质量检验机构或续期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应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2.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草种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3.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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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药品委托生产批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药监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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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取消该项审批。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药品生产企业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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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关总署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管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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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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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取消该项审批,改为备案。企业开展生产出口食品的经营活动应持有营业执照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制度,实现网上备案,方便企业办事。2.加强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海关通关数据和相关部门数据对备案信息进行校验核查。3.做好与出口目的地国指定主管部门的衔接配合,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主管海关行使 | ||||
7 |
公安部 |
保安培训许可 |
保安培训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市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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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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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保安培训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或者申请人未达到法定条件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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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安部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区县公安机关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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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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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区县公安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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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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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登记表、像片、略图、名册)。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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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财政部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区县财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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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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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2.对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执业条件(包括企业依法设立、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2020年底前实现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化。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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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三级、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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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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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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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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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总承包特级、一级、部分二级及部分专业承包一级、二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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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劳务)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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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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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勘察企业资质核准(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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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以下)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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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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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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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丙级、事务所)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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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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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综合、专业甲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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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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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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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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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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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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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交通运输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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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乙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业绩、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建立健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 ||||
19 |
交通运输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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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丙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业绩、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建立健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 ||||
20 |
交通运输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取得机电专项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人员、业绩、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开展许可条件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建立健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黑名单制度。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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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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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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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取得丙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仪器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互联网+监管”,强化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状况,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实行失信联合惩戒。5.公开企业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6.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7.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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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对道路货物运输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等)实行告知承诺。2.对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申请人履行承诺、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 ||||
23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 ||||
24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状况。 |
港口经营许可 |
| ||||
25 |
水利部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乙级)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水利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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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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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水利部统一制定的格式,编制告知承诺书。2.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仪器设备、认证参数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强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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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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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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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生鲜乳准运证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贮奶罐合格证明材料、车辆所有者身份证明和驾驶员、押运员身份证及健康证)。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 ||||
27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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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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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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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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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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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面积、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人员要求等)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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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商务部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市、区县商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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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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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2.对申请从事拍卖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能力(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固定场所、拟聘任拍卖师和相应管理制度等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统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依法进行公示。2.完善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制度。3.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加强跨部门监管。4.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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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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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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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许可条件,并承诺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网上办理审批业务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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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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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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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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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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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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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技术特点,全面梳理现有审批领域,及时修订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明确食品相关产品发证范围。2.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产品检验报告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是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项之一,已委托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行使 | ||||
33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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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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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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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明确设立条件、变更项目,公布承诺事项清单。2.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设备等方面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查处年度核验过程中存在的岗位培训、委托制作、统计制度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3.对问题企业按期进行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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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明确设立条件、变更项目,公布承诺事项清单。2.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设备等方面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查处年度核验过程中存在的岗位培训、委托制作、统计制度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3.对问题企业按期进行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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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县新闻出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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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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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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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国家林草局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林业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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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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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将在规定期限内具备与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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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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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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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格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网络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3.向社会公开资格证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 ||||
39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市药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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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格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网络监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3.向社会公开资格证书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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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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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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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仪器与设备、房屋设施等)实行告知承诺,发证前不再进行现场检查,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其承诺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加强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日常监管。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证有关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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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区县电影主管部门 |
|
|
√ |
|
1.出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设立电影放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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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国家电影局 |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电影管理条例》 |
市电影主管部门 |
|
|
√ |
|
1.出台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场所、投资比例限制、合作期限等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变更审批 |
| ||||
43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资质证书(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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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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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订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2.对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符合第三方要求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资历、人员)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设计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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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修订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2.对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符合第三方要求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资历、人员)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综合、专业甲级除外) |
| ||||
45 |
国家人防办 |
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审批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丙级资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修订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2.对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符合第三方要求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资历、人员)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对人防监理企业的从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实施“互联网+监管”,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发风险开展专项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综合、专业甲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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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教育部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区县教育部门 |
|
|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 ||||
47 |
教育部 |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市政府或市教育部门 |
|
|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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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科技部 |
实验动物许可 |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市科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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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体检证明、特殊工种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对初次申请的,在现场评估时进行合规性核查。 |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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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批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 |
《食盐专营办法》 |
市经济信息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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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加强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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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 |
《食盐专营办法》 |
市经济信息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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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核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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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市通信管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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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人员身份证明等材料。2.健全有关管理平台,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不同业务类型、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督促经营者按照规定报送信息。3.对社会关注度高、有违法不良记录的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管。4.加强行政执法,对违反电信管理规定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5.加强信用监管,公布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52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试办电信新业务备案核准 |
备案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市通信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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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加强信息共享,对申请人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时已经提供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供。 |
1.加强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督促经营者按照规定报送信息。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3.加强行政执法,对违反电信管理规定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试办电信新业务备案核准 |
| ||||
53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经济信息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 ||||
54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经济信息部门 |
|
|
|
√ |
1.取消申请许可时“从事配送业务的必须具备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特定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要求。2.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包括硝酸铵)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 ||||
55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 |
备案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市通信管理部门 |
|
|
|
√ |
1.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真实身份电子化核验试点,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采集确认用户真实身份信息。2.健全有关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网站迁出、备案迁移等业务流程,实现多项业务一次申请。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更正错误的备案信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对于多次被投诉举报的接入服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开展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4.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互联网应用。 |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 |
| ||||
56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
批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通信管理部门 |
|
|
|
√ |
1.健全有关管理系统,简化申请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学历、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服务模板等材料。2.通过系统自动导入功能,将申请人之前填写内容自动导入申请表格,方便申请人修改,支持大数据附件上传功能。3.设定流程审核时限,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申请人按时办结。4.实现审批全流程监控,通过发送短信等方式提醒申请人按时递交材料、领取批文等。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督促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报送信息。4.利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有效性,及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
设立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 |
| ||||
57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 ||||
58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车间平面布置图。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活动并公开结果。2.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仅有初审转报权 | ||||
59 |
公安部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保安服务许可证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
市公安机关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人员工作经验证明和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3.制定公布办事指南,推广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 |
| ||||
60 |
公安部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区县公安机关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 ||||
61 |
公安部 |
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公安机关 |
|
|
|
√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 |
| ||||
62 |
公安部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公安机关 |
|
|
|
√ |
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民用枪支、弹药配售许可 |
| ||||
63 |
公安部 |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公安机关 |
|
|
|
√ |
1.实行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批准立项文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核查。 |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
| ||||
64 |
民政部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殡葬管理条例》 |
市、区县政府,市、区县民政部门 |
|
|
|
√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2.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3.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
| ||||
65 |
财政部 |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市财政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3.2020年底前实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电子化。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2.定期对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
| ||||
66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1.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设立技工学校审批 |
| ||||
6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设立技师学院审批 |
办学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政府 |
|
|
|
√ |
1.实现申请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登记注册等环节已经提交过的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通过检查考核或投诉举报件专查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设立技师学院审批 |
| ||||
6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市、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 ||||
69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等材料。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
| ||||
70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资质审批 |
| ||||
71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资质审批 |
| ||||
72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丙级资质审批 |
| ||||
73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审批 |
| ||||
74 |
自然资源部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探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探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75 |
自然资源部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市、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2.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76 |
自然资源部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批 |
测绘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简历、任命或聘任文件,测绘仪器检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77 |
生态环境部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 ||||
78 |
生态环境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市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 ||||
79 |
生态环境部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市、区县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排污许可 |
| ||||
80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 ||||
81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 ||||
82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 ||||
82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
| ||||
83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 ||||
8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市、区县燃气管理部门 |
|
|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燃气经营许可(下设管道天然气经营许可、天然气加气站经营许可、液化气经营许可三个子项) |
| ||||
85 |
交通运输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2.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在线获取并核验营业执照、安全驾驶经历等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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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交通运输部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 ||||
87 |
交通运输部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 |
| ||||
88 |
交通运输部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 ||||
89 |
交通运输部 |
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 |
符合证明、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交通运输部分支海事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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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航运公司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直属海事局审批事权,由分支海事局行使 | ||||
90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开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
港口经营许可 |
| ||||
91 |
交通运输部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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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 |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
1.完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相关标准,统一规范港口设施保安工作。2.依托有关信息系统,实现港口设施保安管理信息报送和共享,加强对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的监管。3.对下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
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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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 |
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证书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统一资质许可标准,打破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地域限制,实现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全国通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和审查要点。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互联网+监管”,加强对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的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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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交通运输部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认定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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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认定条件、办理流程、审查要点,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和制度等材料。3.将专家评审时限由60天压减至40天。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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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交通运输部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 ||||
96 |
交通运输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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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交通运输部 |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市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进行监督管理。2.依托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车载终端,加强对有关车辆的动态监控。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国际道路运输许可 |
| ||||
98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 ||||
99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区县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 ||||
100 |
水利部 |
河道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统一经营等方式实施许可。 |
1.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现场监管要求。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河道采砂业主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
河道采砂许可 |
| ||||
101 |
水利部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1.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统一经营等方式实施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重点江段、敏感水域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3.实行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河道采砂业主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 ||||
102 |
水利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1.推进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明确区域用水总量管控目标、存量及准入条件,每半年公布存量情况和申请企业排序情况。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取水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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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 ||||
104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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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农业农村部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初审)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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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农业农村部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 |
| ||||
107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为最长不超过45天。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 ||||
108 |
农业农村部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考核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构设置、人员身份等证明材料。2.将人员数量要求由不少于5人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将仪器设备种类由不少于6类压减为满足要求即可。3.将能力验证时限由90天压减至最长不超过45天。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现场检查时重点对仪器设备完整性、检验场所安全性、有关数据处理和保存合规性等进行检查。2.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对检验单位定期开展检测能力、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方面的能力验证。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
| ||||
109 |
农业农村部 |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转基因棉花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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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农业农村部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加强行业自律。 |
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 |
| ||||
111 |
农业农村部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 ||||
112 |
农业农村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市、区县商务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113 |
农业农村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市、区县商务部门,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114 |
农业农村部 |
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授权证明等材料,上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已通过计量认证的认证证书及附表,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考核证明、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现场评审不超过2个月)压减至15个工作日(现场评审不超过2个月)。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精简的材料及其证明事项,在现场评审或监督检查中予以重点核查,发现虚假或不符合条件机构要依法处理。3.加强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 |
省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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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农业农村部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监督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的企业审批 |
| ||||
116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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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农业农村部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 ||||
118 |
农业农村部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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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农业农村部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 ||||
120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兽药生产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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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0个工作日压减至3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兽药质量监管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适当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
| ||||
121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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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 ||||
122 |
农业农村部 |
重要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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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23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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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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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 ||||
125 |
农业农村部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 ||||
126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不含原、良种)生产审批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区县农业农村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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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 ||||
127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市农业农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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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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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商务部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市商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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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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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文化和旅游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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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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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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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
131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
132 |
文化和旅游部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
133 |
文化和旅游部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3.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审批 |
| ||||
134 |
文化和旅游部 |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材料。2.将专家论证环节由3个月压减至1个月。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艺术水平考级行业的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信用状况。 |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 ||||
135 |
文化和旅游部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
| ||||
136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 ||||
137 |
文化和旅游部 |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
138 |
文化和旅游部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
139 |
文化和旅游部 |
港、澳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
| ||||
140 |
文化和旅游部 |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审批 |
| ||||
141 |
文化和旅游部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旅行社条例》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 ||||
142 |
文化和旅游部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无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 ||||
143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饮用水供水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 ||||
144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加强“互联网+监管”,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 ||||
145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 ||||
14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 ||||
147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戒毒医疗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戒毒治疗活动加强监督,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2.加强对戒毒诊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管理。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 ||||
148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审查环节,有关机构直接申请办理执业许可。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 ||||
149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校验。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 ||||
150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批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及全国已取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在接到新的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相关信息。2.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许可 |
| ||||
15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审批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专家评审时限由90天压减至60天。 |
1.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当加强对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的规划管理,并对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批行为进行严格监管。2.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为主、随机飞行检查为辅的监管机制,针对薄弱领域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管。3.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防范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违法犯罪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 ||||
15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设置审批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的规定,对部分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环节,将其整合至执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
该事项仅限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
153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 ||||
154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将原有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除煤矿外)乙级、丙级资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煤矿)乙级资质整合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2.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认可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环节。3.取消对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的要求。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除煤矿外)、丙级资质认可 |
| ||||
155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血站(除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外)设立及执业审批 |
血站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血站设立及执业审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设置除外) |
| ||||
15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单采血浆许可证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实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 |
| ||||
157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每半年1次向社会公布人类精子库配置规划及全国已取得设置人类精子库许可的医疗机构名单,并在接到新的申请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申请机构信息。 |
1.完善有关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公布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相关信息。2.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医疗机构设置人类精子库审批 |
| ||||
158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区县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 ||||
159 |
应急管理部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行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管理,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2.不再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取得法定计量认证作为前置条件。3.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等实行告知承诺。4.依托有关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查询服务,便于机构跨区域从业和属地监管。 |
1.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3.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 |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 |
| ||||
160 |
应急管理部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行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管理,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外的证明材料。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安全评价师、安全工程师等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实行联网查询。3.推行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承诺管理,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固定资产、办公面积等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
1.健全安全评价机构审批工作制度,制定全国统一的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执法标准,明确监管管辖权,规范自由裁量权。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强执法监督,对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3.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有关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完善技术仲裁工作机制。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 |
| ||||
161 |
应急管理部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地质勘探单位提供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再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
1.强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作为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由发包单位将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企业纳入统一管理。2.加强信用监管,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 ||||
162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 ||||
163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
| ||||
164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区县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 |
| ||||
165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 |
| ||||
166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
| ||||
167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68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 ||||
169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 |
| ||||
170 |
应急管理部 |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市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71 |
中国人民银行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代理支库业务资格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人行重庆营管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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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代理支库业务检查纳入综合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制定代理国库(包括代理支库)业务违规处罚标准。3.推广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应用。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
| ||||
172 |
中国人民银行 |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审批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人行重庆营管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实施“互联网+监管”,对接有关信息平台进行有效监管。 |
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审批 |
黄金进出口审批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 | ||||
173 |
海关总署 |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 |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主管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主管海关行使 | ||||
174 |
海关总署 |
保税物流中心(A型)设立审批 |
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75 |
海关总署 |
出口监管仓库设立审批 |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76 |
海关总署 |
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77 |
海关总署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
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隶属海关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取消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隶属海关行使 | ||||
178 |
海关总署 |
从事进出境检疫处理业务的单位认定 |
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核准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检疫处理过程加强监管,对检疫处理效果进行监督评价。2.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检疫处理单位、工作人员及其操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79 |
海关总署 |
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
出口××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直属海关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办理出境水生动物养殖场、中转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养殖许可证、海域使用证、水质检测报告等材料。3.办理出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生产许可证明、产品审查批准文件等材料。4.办理饲养场注册登记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重点区域照片或视频资料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发现被境外通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80 |
海关总署 |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
出口××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发现被境外通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81 |
海关总署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
直属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通过现场检查、验证、追踪货物环保质量状况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直属海关行使 | ||||
182 |
市场监管总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的监管工作。 |
广告发布登记 |
| ||||
183 |
市场监管总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计量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市、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 ||||
184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食品经营许可 |
| ||||
185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市场监管部门,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食品生产许可 |
| ||||
186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市场监管部门,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 ||||
187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市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88 |
市场监管总局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市场监管部门、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部门、两江新区及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89 |
市场监管总局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市场监管部门、自贸区范围内的区市场监管部门、两江新区及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将申请资料简化为许可申请书,不再将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作为审批前置条件。2.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生产业绩有关规定的生产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型式试验和监督检验时对持证生产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4.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生产单位,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要依法处理。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90 |
市场监管总局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要依法处理。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
| ||||
191 |
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区县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 ||||
192 |
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依法查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93 |
广电总局 |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3.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有效期限由180日延长至1年。 |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电视剧制作单位的电视剧制作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194 |
广电总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星级证明、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2.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
| ||||
195 |
广电总局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文化旅游部门 |
|
|
|
√ |
1.对有线传送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营业执照、设备证明、企业章程、人员证明等材料。2.对无线传送业务,取消资金保障及来源、具有必要的设计文件或技术评估报告和基本建设资金、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可靠等经营许可条件。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通过监看节目内容、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单位开展联合惩戒。 |
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 ||||
196 |
体育总局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关于同意××设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批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
市体育部门 |
|
|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审批 |
| ||||
197 |
体育总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区县体育部门 |
|
|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许可 |
| ||||
198 |
体育总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区县体育部门 |
|
|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 ||||
199 |
国家统计局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调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
市统计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在有关平台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企业类申请机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在有关平台上公示许可信息,接受投诉举报。2.对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核查,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基础信息共享,提供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统一归集公示。 |
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200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 ||||
201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4.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 ||||
202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4.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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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单位设立、变更审批(初审) |
无 |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2.对涉及机构改革、文化企业公司制改制等内容的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简易程序审批。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出版内容质量监测和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被投诉举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以外登记事项和出版单位注销登记审批 |
| ||||
204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复制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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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 ||||
205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复制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 ||||
206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 ||||
207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区县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 ||||
208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新闻出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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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 |
1.向社会公开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监管、处罚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年度核验和综合评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 |
| ||||
209 |
国家网信办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市网信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完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4.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依法开展联合执法。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210 |
中国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区县气象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 ||||
211 |
中国气象局 |
除电力、通信外的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市气象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原件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除电力、通信以外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 ||||
212 |
中国银保监会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市金融监管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风险,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2.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 |
| ||||
213 |
中国银保监会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典当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金融监管部门 |
|
|
|
√ |
将典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6年延长至10年。 |
1.通过年审、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进一步完善监管指标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 ||||
214 |
中国证监会 |
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 |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书等材料。2.将证券业务许可证、基金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在网上公开服务指南、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4.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及时更新企业诚信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使 | ||||
215 |
中国证监会 |
基金服务机构注册 |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律意见书等材料。2.将证券业务许可证、基金业务许可证统一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3.在网上公开服务指南、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4.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非现场监测和检查,针对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及时更新企业诚信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使 | ||||
216 |
中国证监会 |
期货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变更业务范围、注册资本、5%以上股权的审批 |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在网上公开服务指南、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强化对关联交易的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3.强化对公司治理的监管,督促期货公司股东按期报送股权变动等信息。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使 | ||||
217 |
中国证监会 |
期货公司境内及境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在网上公开服务指南、受理进度、审批结果等。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使 | ||||
218 |
中国证监会 |
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审批 |
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网上公布服务指南,公开受理进度、反馈意见、审批结果等情况。 |
1.强化股权变更管理。2.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合规管控。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行使 | ||||
219 |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
军粮供应站资格证书、军粮代供点资格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2.将实地核查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对制度落实、计划管理、军粮质量、核算手续、经费往来等加强监管。 |
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
| ||||
220 |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市、区县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
√ |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 ||||
221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初审) |
无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
市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
|
|
|
√ |
1.网上公布受理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标准,提供电话查询办理进度渠道。2.将许可目录项目由755项压减至285项,压减项目数量62%以上,对不再审批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强化信用约束,对弄虚作假、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失信的企事业单位,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4.强化属地管理,地方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加强监管。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市国防科技工业部门行使 | ||||
222 |
国家国防科工局 |
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批准文件 |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
市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
|
|
|
√ |
1.网上公布受理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标准,提供电话查询办理进度渠道。2.取消信息报送、量值比对、学术交流、计量仲裁等18项审查标准。3.将审批时限由35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及时修订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技术机构履职行为,明确监管措施要求。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专业能力、履职表现,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3.加强对军工计量领域的监测,补充完善短板弱项,确保技术机构能力满足科研生产需要。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市国防科技工业部门行使 | ||||
223 |
国家烟草局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烟草专卖烟叶收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市烟草部门行使 | ||||
224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由市烟草部门行使 | ||||
225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区县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市、区县烟草部门行使 | ||||
226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无证运输或超量携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我市权力清单中无此事项 |
由市烟草部门行使 | ||||
227 |
国家林草局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市、区县林业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 ||||
228 |
国家林草局 |
林草种子(林木良种,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市林业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生产用地用途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公开,对失信单位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
| ||||
229 |
国家林草局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市林业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 ||||
230 |
国家林草局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和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目录的物种外)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林业部门 |
|
|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原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1.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物种采取差别化、精细化管理方式。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权限内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 ||||
231 |
国家邮政局 |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批准文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邮政管理部门 |
|
|
|
√ |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查询方式。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邮政通信业务经营场地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经营邮政通信业务企业加强监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 |
“经营境内邮政通信业务审批”已根据国发〔2020〕13号文件取消 | ||||
232 |
国家邮政局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
市邮政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查询方式。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快递业务经营场地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2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快递企业加强监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 |
| ||||
233 |
国家文物局 |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
文物商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文物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文物保管技术条件证明等材料。 |
1.加强文物商店日常经营状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设立文物商店审批 |
| ||||
234 |
国家文物局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认定 |
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市文物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健全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3.对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经营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单位资质认定 |
| ||||
235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市文物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勘察设计乙丙级、施工资质二三级、监理资质乙丙级)证书核发 |
| ||||
236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市文物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勘察设计乙丙级、施工资质二三级、监理资质乙丙级)证书核发 |
| ||||
237 |
国家文物局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市文物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主要设备发票等材料。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勘察设计乙丙级、施工资质二三级、监理资质乙丙级)证书核发 |
| ||||
238 |
国家煤矿安监局 |
除涉煤中央企业总部(总公司、集团公司)外的煤矿企业及煤矿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矿)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市煤矿安全监察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复印件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察执法,发现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查处。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3.加强信用监管,将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煤矿企业纳入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 |
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 ||||
239 |
国家外汇局 |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
批准文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备案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重庆外汇管理部 |
|
|
|
√ |
1.实现预审、审批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上级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适时公开相关案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开展数据统计与监测,掌握外汇业务情况。 |
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240 |
国家外汇局 |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重庆外汇管理部 |
|
|
|
√ |
实现预审、审批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适时公开相关案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开展数据统计与监测,掌握外汇业务情况。 |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241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
| ||||
242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药监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2.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检查、检验、监测等手段督促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持续合规经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许可 |
| ||||
243 |
国家药监局 |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
药品再注册批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3.整合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中相关联的现场检查,提高审批效率。 |
1.按照程序及时公开许可信息。2.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
| ||||
244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批发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药品批发企业许可 |
| ||||
245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 ||||
246 |
国家药监局 |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三、四类)许可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资历证明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加强监管。2.完善药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及时共享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信息。3.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4.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 ||||
247 |
国家药监局 |
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批件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 ||||
248 |
国家药监局 |
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括号内标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名称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经营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 |
| ||||
249 |
国家药监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批件在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标注类别,副本上类别后标注药品名称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 |
| ||||
250 |
国家药监局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审批 |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审批 |
| ||||
251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经营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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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经营审批、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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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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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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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
在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注明 |
《反兴奋剂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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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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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国家药监局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口准许证核发 |
药品进口准许证 |
《反兴奋剂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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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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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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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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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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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推动实现第二类医疗器械审评标准规范统一。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 |
1.将医疗器械注册数据上报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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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
国家药监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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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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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
国家药监局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市药监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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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证照。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鼓励各地进一步压减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登记项目变更补发、注销等事项的审批时限,直至实现当场办结。 |
1.加强化妆品监督抽验,对检验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处并通告。2.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通告。3.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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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国家保密局 |
制作、复制、维修、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市保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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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由3年延长至5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将监管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保密资质(格)单位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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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国家保密局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单位乙级资质认定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市保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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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材料。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将资质证书有效期限由3年延长至5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将监管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保密资质(格)单位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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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国家保密局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市保密部门、市国防科技工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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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采取飞行检查,完善联动处置机制,发现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将监管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保密资质(格)单位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管理水平。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三级保密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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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市电影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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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电影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发行、放映单位设立许可 |
该事项不含国家部委审批事权 | ||||
263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
《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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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明确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可视情况将该事项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以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办理登记。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申报材料,改为现场核验相关资料。3.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加强监管。2.在日常监管全覆盖基础上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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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市城市管理局 |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
《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
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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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推广网上业务办理。2.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3.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4.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5.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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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市交通局 |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
区县交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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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安全服务质量考核。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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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市交通局 |
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
区县交通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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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
小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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