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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0043
  • [ 发文字号 ]
  • 江北不动产发〔202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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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2-01-15
关于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通知
日期: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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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镇:

为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第6号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公告》 的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部署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渝快办平台第一批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推进“减证便民”,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现将大力推广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的类别

电子证照即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是指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系统生成的数字证书(证明)。

电子证照分为以下几类:

(1)不动产权证书;

(2)土地房屋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A电子版, B纸质版;

(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法律效力

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 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适用范围

不动产权利人在办理社会事务中,凡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均可使用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四、电子证照的生成

从2020年8月1日起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并缴纳了税、费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已经生成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而从2020年8月1日前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的,将陆续完成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的生成工作,届时权利人可申领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五、获取途径

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发企业端”、重庆市不动产抵押登记远程申报系统等途径,获取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

六、电子证照的验证

1.内部查询验证

可通过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电子证明或权证查询模块对已办理完结的相关电子证照进行验证查询。

2.外部查询验证

(1)渝快办登录,进行相关查询,详见“渝快办相关查询及打印步骤”介绍。

(2)通过直接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即可实时查看电子证照是否有效。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重庆市江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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