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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0年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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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简化流程,提高我区划拨土地审核效率,结合近期土地评估机构对我区基础设施用地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成本的评估结果,我区采取明确片区地价的方式确定我区划拨新增建设用地价格。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辅助文件:《关于江北区行政划拨土地价格确认委员会2019年第1次专题会议的纪要》、《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的纪要》、《土地估价报告》(普华咨评报字(2020)第7012号)。

    根据《关于江北区行政划拨土地价格确认委员会2019年第1次专题会议的纪要》、《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的纪要》会议精神,区土储中心起草《重庆市江北区2020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重庆市江北区2020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主要制定了以下片区地价标准:观音桥、江北城区片区362万元/亩,五里店、华新街片区324万元/亩;大石坝、石马河片区314万元/亩,寸滩片区224万元/亩,铁山坪片区120万元/亩,五宝镇片区100万元/亩。对拟供应地块征地时间、土地整治成本、土地成熟度等因素可能对地价造成的影响,在具体执行时可以参照上述标准进行适当修正,修正范围不超过±20%。确有必要的,可另行委托土地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按现行地价确认程序报地价委员会审定。《重庆市江北区2020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起执行。针对本办法印发前已报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未完成划拨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按立项时执行的地价指导文件办理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二)根据《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的纪要》会议纪要精神,《重庆市江北区2020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后,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三、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原《重庆市江北区2019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江北府办发〔201913号)与本办法的区别及效力适用如下:

(一)《重庆市江北区2019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江北府办〔201913号)片区地价标准:观音桥、江北城区、溉澜溪片区360万元/亩,五里店、华新街片区320万元/亩,大石坝、石马河片区310万元/亩,寸滩片区(不含溉澜溪片区 220万元/亩,铁山坪片区120万元/亩,五宝镇片区100万元/亩。本办法片区地价标准:观音桥、江北城区362万元/亩,五里店、华新街片区324万元/亩,大石坝、石马河片区314万元/亩,寸滩片区224万元/亩,铁山坪片区118万元/亩,五宝镇片区100万元/亩。

(二)针对文件印发前已报发改委立项,未完成划拨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按立项时执行的地价指导文件办理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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