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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五周年】你问我答读懂《信访条例》(四)
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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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小编整理了4个问题,来一起看看吧

:信访事项的办理有时间限制吗?

:《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例规定,作出办理意见的一般期限是60日,最长期限是90日,且延长办理期限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信访事项情况复杂;(2)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3)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4)须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问:怎样督促检查有关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信访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情况的,应当说明理由。

此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为了使信访事项得到依法、及时、妥善的处理,依照法定职责对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执行信访决定的情况予以督查检查。包括:(1)督办的主体专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2)督办的对象是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3)督办的内容是信访事项处理情况;(4)被督办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情况或说明未采纳改进建议的理由。

    : 除了信访人主动提出信访事项以外,还有哪些形式能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呢?

:《信访条例》除了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外,还规定了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两项重要制度: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制度。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下访制度,深入基层,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与信访群众面对面对话,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既保证了信访渠道的畅通,又促进转变了干部作风。

:信访人数多,走访的时候应该怎么信访?

:《信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本条例规定了走访时信访人数多应当怎么维持信访秩序。同时,本条例第二十条还专门规定了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有哪些扰乱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禁止性规定,我们在你问我答读懂《信访条例》()里面有专门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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