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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生产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日期: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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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江北区于2021年9月30日正式出台《江北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生产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主要内容为您解读如下:

方案适用于江北耕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耕地“非粮化”监管防止耕地“非粮化”。“方案”要求,要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各涉农镇街建立撂荒耕地摸排机制,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稳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培育发展种粮主体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从事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完善种粮支持政策。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政策,提高种粮收入。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倾斜,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宣传实施力度。做好防灾减损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野猪等生物危害。

方案强调,各部门和涉农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日常监测督查考核宣传引导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抓好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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