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要求,结合当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优化升级的基础上,率先启动江北区“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探索打造“金融服务港湾”公共品牌,以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为基础建设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把港湾打造为以金融服务为基石,联接街道等基层组织、小微与科创等企业、创投和孵化等机构的重要基层金融节点,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实现差异化经营和本土化发展,叠加金融科技赋能和长短结合的政策支持长效机制,探索破除银企信息不对称梗阻,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最后一公里”,为提升城市金融治理效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2-3年时间,将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在江北区各街镇、园区、商圈全面建设起来,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多向辐射、精准滴灌、高效便捷”的融资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
江北区“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旨在高质量打造1个首贷续贷中心,依托首贷续贷中心探索建设多个具备基层金融治理、政策宣传直达、信贷培育对接、综合金融服务和问题反馈解决等5大服务功能的金融服务港湾,推出N个长短结合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政策措施,致力于将江北区打造成为重庆市“1+5+N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行动”的范本。
(三)金融服务港湾建设标准
1.建设模式。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建设主办行由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确定,采取“一对多”的“包片服务”架构。
2.名称标识。标识牌统一名称为“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港湾”,在银行网点专属服务区域悬挂统一标准的标识牌。
3.标准“十二个一”标准。1块服务点标识牌;至少1名普惠信贷员;1个客户洽谈区;1本金融政策宣传手册;1本金融产品和服务手册;1张“长江渝融通”贷款码;1张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线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1本街镇(商圈、园区)对口联系名册;1本市场主体融资需求台账;1本市场主体融资培育台账;1张小微企业授权、授信清单;1个问题收集箱。
4.空间区域。银行网点安排专门空间区域,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受理中小微企业开户,普惠小微、制造业升级及绿色转型发展等相关金融业务。
5.其他职责:对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推广“长江渝融通”贷款码和首贷续贷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建立结对互助机制;定期开展培育宣传辅导活动;社区化、网格化推进金融服务。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1.“1”是指:打造1个首贷续贷中心,将“江北区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升级为“江北区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
2.“5”是指:建设具备基层金融治理、政策宣传直达、信贷培育对接、综合金融服务和问题反馈解决等5大服务功能的金融服务港湾。
3.“N”是指:推出7个长短结合的金融支持政策。包括信息双向共享政策、直接融资支持政策、财政风险补偿金政策、信贷供给支持政策、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政策、金融风险防范政策和宣传培育辅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