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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江北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深化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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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区人民政府印发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江北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深化政务服务“一窗综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

“一窗综办”改革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0年,重庆市正式颁布实施的《重庆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35 号),对“一窗综办”相关问题做了进一步明确。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能标准》。2022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4号)等文件,对“一窗综办”改革探索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文件精神,深化“一窗综办”改革,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江北试点落地,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打造一流政务营商环境,结合江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职责、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5个部分,以及配套措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办”改革工作方案和《江北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暂行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模式,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加快受审分离,优化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推行“一窗综办”,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二)工作原则:包括应进必进、受审分离、融合发展“三项原则”。

1.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向“渝快办”平台集中、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

2.受审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行受理和审批分离。

3.融合发展。坚持系统性、协同性和实用性,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综办深度融合。

(三)工作职责:明确了区政务服务办、区级各政务服务单位、各街镇在“一窗综办”改革中的职能职责。

1.区政务服务办:统筹全区“一窗综办”整体工作。

2.各政务服务单位:负责“一窗综办”事项的受理清单、流程设置、审查要点、标准化办事指南、常态化培训等相关工作。

3.各街镇:负责本辖区所属便民服务中心的“一窗综办”工作。

(四)主要内容:从优化“综合窗口”设置、强化岗位管理、编制一窗受理清单、规范业务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小江都能办”服务品牌等六个方面,明确“一窗综办”改革的具体实施内容

1.优化“综合窗口”设置:立足“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整合设置“无差别”和“分领域”两大类综合窗口。其中无差别综合窗口15个、公安领域综合窗口3个、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窗口7个、工程建设领域综合窗口5个。

2.强化岗位管理:设置综合受理岗、后台审批岗,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一窗综办”队伍。

3.编制一窗受理清单:细化相关事项办事情形、办事材料、审查要点,推进“一窗综办”流程和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

4.规范业务流程:规范一窗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及时督查督办、统一窗口出件、主动引导评价等业务流程。

5.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线上通过“渝快办”、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窗综办”专栏办理服务事项;全程网办事项,保留线下服务通道,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6.打造“小江都能办”服务品牌:为企业群众提供无差别受理、全程帮办代办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五)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分期分批推进、做好协调配合、强化督查督导等相关问题。

(六)配套措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办”改革工作方案和《江北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办”改革具体实施方案,以及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建设江北试点落地的系列问题,深化“一窗综办”改革重要的配套措施。

   现场咨询电话:0236787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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