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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解读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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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政府办公室印发《江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是国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新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等指导性文件,对优化预警启动标准、分区分类设置预警分级指标、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完善应急减排清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是原预案不符合新形势下重污染天气的应急管理要求。2018年版应急预案存在预警和应急响应分级设置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等情况,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要求各区县政府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要求,结合江北区实际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有九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预案体系。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级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第三部分为监测与预警,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分级、预警条件、预警发布、预警调整和解除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明确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分别对应启动“Ⅲ级、级、应急响应,对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对级预警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职责进行了细化。

第五部分为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报告预警发布、调整和解除,二是要及时通报预警预报、应急响应等情况,三是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

第六部分为总结评估,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结束后,及时调查、分析、评估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第七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信息联络保障、其他保障等5个方面内容。

第八部分为监督问责,明确加强智能化监管手段和严肃查处措施不落实等行为。

第九部分为附则,对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调整预警分级及标准。

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四级预警调整为三级预警,其中原来的蓝色预警调整为发布健康提示。

二是增设臭氧浓度为启动条件,并将其与细颗粒物指标一起,污染等级加严至中度污染(AQI150)的启动门槛。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措施明确强制性应急措施的减排比例和编制应急减排清单要求。

总之,新修订的《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我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污染联合防控,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提供支撑。

下一步,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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