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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废止〈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由于《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0〕308号)、《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1〕83号)、《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江北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交发〔2021〕158号)3个规范性文件,已完成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经我局梳理,决定将上述3个文件予以废止。
三、文件主要内容
废止《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0〕308号)、《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江北交发〔2021〕83号)、《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印发<江北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北交发〔2021〕158号)文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 2023年8月24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