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按照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因实施期限已过,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经我单位梳理,决定将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三、文件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印发〈华新街街道关于开展北滨一路挂牌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华新街办〔2022〕23号)、《关于印发〈华新街街道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的通知》(华新街办〔2015〕16号)2件街道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9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