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金种子计划”金融人才实习 招募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为吸引知名高校在读优秀大学生来江北金融机构实习,帮助学生提高工作实践能力和金融职业素养,助力金融机构扩增专业人才后备资源,为江北区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提供高质量金融人才支撑,江北嘴管委办起草了《重庆市江北区“金种子计划”金融人才实习招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2021年12月2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银发〔2021〕312号)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2022年12月14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26号)文件精神。基于以上文件,就我区的实际情况由我办起草了该《重庆市江北区“金种子计划”金融人才实习招募管理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江北区“金种子计划”金融人才实习招募管理办法》共有四部分内容:
(一)江北区相关部门要求与职责。根据金融机构需求、学生自愿(或高校推荐),每年组织50名优秀在校大学生到江北辖区金融机构进行为期1至2个月的实岗学习锻炼。坚持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的原则,促进优秀人才与金融机构合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江北嘴管委办共同作好实习服务工作,履行好相关职责。
(二)接收机构要求与职责。凡在江北区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可接收实习人才。
(三)实习人员上岗流程及权益义务。凡符合教育部认证相关条件,身心条件俱佳且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实习并征得学校同意可报名。组织多渠道方式报名,后由相关部门与接收机构对接以保证实习生顺利上岗工作。实习期间享受相关权益以及履行相关义务。
(四)实习待遇。实习期间,江北区将安排1800元/人的实习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实习期间住宿;金融机构按其内部标准为实习人员提供补助。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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