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文件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对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起草了《关于废止〈关于对宏帆路及周边道路实施载货汽车限行的公告〉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二、制定依据
1.《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
2.《关于继续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实施载货汽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渝公交巡规〔2024〕4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决定将《关于对宏帆路及周边道路实施载货汽车限行的公告》(渝公江发〔2020〕75号)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0日实施。
五、解读机关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