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2)具有展现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一定影响;
(4)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5)至少三代以上传承,百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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