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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768865765W/2022-00076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府办发〔2020〕1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 2020-03-0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0年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0-03-0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2020年划拨新增建设
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的通知
江北府办发〔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已经区政府第9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重庆市江北区2020年划拨新增建设
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

一、为了简化流程,提高我区划拨土地审核效率,结合近期土地评估机构对我区基础设施用地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成本的评估结果,我区采用明确片区地价的方式确定我区划拨新增建设用地价格。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二、片区土价标准:
(一)观音桥、江北城区 362万元/亩
(二)五里店、华新街片区 324万元/亩
(三)大石坝、石马河片区 314万元/亩
(四)寸滩片区 224万元/亩
(五)铁山坪片区 120万元/亩
(六)五宝镇片区 100万元/亩
三、对拟供应地块征地时间、土地整治成本、土地成熟度等因素可能对地价造成的影响,在具体执行时可以参照上述标准进行适当修正,修正范围不超过±20%;确有必要的,可另行委托土地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按现行地价确认程序报地价委员会审定。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重庆市江北区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片区地价确定办法》(江北府办〔2019〕13号)同时废止。针对本办法印发前已报发展改革部门立项,未完成划拨新增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按立项时执行的地价指导文件办理划拨新增建设用地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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