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江北府办发〔2018〕7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全国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广大群众平安返乡、顺利返程、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吴余川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杰、区安监局局长向守元、区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郑策任副组长,其他交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18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春运办”)在区交安办,由区交安办主任余诵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整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导考核。
各街、镇、园区、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实现“一杜绝、两下降、两防止”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死亡事故数量同比下降,坚决防止长时间、大面积、长距离严重交通拥堵,坚决防止引发负面舆情,为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欢度节日营造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落实责任
(一)落实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
各街、镇、园区统筹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措施、抓好动员部署、严格组织实施、落实督导检查,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涉及农村道路的街、镇、园区要督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队(站)(以下简称劝导队(站))履行职责。
(二)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务求实效。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工作,依法开展事故倒查责任追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一是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国省县道、城市道路路面防控,开展“两客一危”、重型货车、校车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及记分情况清理,排查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严格施工占道审批,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二是区公安分局(涉及农村道路的派出所)负责开展乡村道路路面防控,排查乡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积极参与街镇、园区组织的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整治。
区交委:1月31日前,要会同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安监局、区文化委等部门,组织辖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企业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逐级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开展一次以春运交通安全和冬季安全驾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驾驶人及车辆的资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GPS监控、“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制度和凌晨2-5时的停车休息等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汽车北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日常进站、出站检查制度,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结合春运旅客流量、流向特点,科学合理调配运力。负责普通公路养护和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相关部门提出的道路安全隐患。指导各街镇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协调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公路行政管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全区非法营运执法工作。
区农委: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牵头开展农用拖拉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策动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开展执法检查,严查严处拖拉机非法营运、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牵头负责对拖拉机驾驶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区教委:负责教育系统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强化校车及驾驶人的资质管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区文化委:负责旅游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景区、旅游企业及旅行社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排查辖区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道路旅客运输无证经营、非法销售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施工占道审批,排查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展市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区国资委: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所属营运下线大客车、单位自备大客车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区财政局: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保障,重点保障区春运办日常办公、安全宣传、劝导队(站)、综合整治等工作经费开支。
区新闻信息中心、区《江北报》社:负责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营造宣传氛围。
区城乡建委:负责建设施工场地和施工车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区卫计委:负责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救助保障。
区质监局:依法开展危化品生产运输的安全监管。
(三)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货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驾驶人资质审查、车辆例保例检、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GPS动态监控、“84220”强制休息、接驳运输及凌晨2—5时停车休息、客运场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新调整线路驾驶人和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环境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分析研判
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围绕人、车、路、环境、交通流量流向、天气、事故、交通违法等“八类大数据信息”,针对返乡、除夕、春节、元宵、返程、开学等“六个重点管控时段”,紧盯农村、商圈、景区、集市和国省县道、高速公路上下口等“六类重点管控部位”,动态分析和滚动研判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关键节点,找准安全风险点、管理短版和薄弱环节,适时调度、精确导控春运交通安保工作。
(二)持续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清零
1.源头隐患清零。以“人、车、企业”为主线,积极开展源头隐患清零,统筹推进“两客一危”、重型货车、AB两类证的重点隐患排查治理,要逐企逐车清查,确保应查尽查,一个不漏,坚决防范不合要求、存在隐患的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上路。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在1月31日前将排查出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区交委、区安监等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并提前约谈提示重点运输企业和车主。区交委要督促企业将不符合资质的驾驶人予以调整,严禁参加春运。1月31日前,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联合区交委、区安监等部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隐患车辆多的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从事包车运输的企业,区交委要督促企业组织驾驶人熟悉营运线路,加强冬春两季旅游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对辖区非营运大中型客车特别是“营转非”大中型客车年检、报废、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并通报区交委。对非营运大客车,区交委要按照“户籍化”管理方式,落地查车,逐车建档。要告知企业严禁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要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车辆,坚决防止单位自备大客车外借、外租。对“营转非”大客车,区交委要对车主、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告知其严禁从事非法包车和网上违规约车等非法营运活动。对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营运车辆,区交委要督促所属企业在2月1日前全部处理完毕,对未处理交通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要紧盯不放,严格处罚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区交委要督促运输企业,对逾期未年审、未按时参加例保例检、未按规定安装使用GPS动态监控设备和性能检查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春运。
2.道路隐患清零。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交委、区城市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桥梁、隧道、“两客一危”和校车通行线路、国省道与农村道路交叉口、事故多发点段、恶劣天气危险路段等重点道路进行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抄告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并提请区政府安委会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逐项建立隐患清单,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逐个落实专人监管,切实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前的警示提示标志),做到“整改一个销除一个,不完成绝不销号”,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彻底、到位。对不能及时完成治理的,务必落实好临时防范措施。区交委要在弯道、坡道、临水、临崖、易积雪、团雾多发路段和旅游线路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警示提示标志,并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禁令标志,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要提前对隐患路段进行养护治理,合理安排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计划,春运高峰时段要停止施工、清理施工现场,最大限度保障通行,严防因施工造成严重拥堵。
(三)有效开展路面防控
1.充分利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最大限度将警力、装备投向一线,切实加强巡逻管控,维护良好通行秩序。1月26日起,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全面启动所有执法站(点),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作用,网上网下结合,并持续开展集中夜查行动,严格检查“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车、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违规载货、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运输危化品等违法行为。
2.依托春运执法检查站。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严格执行二级站8小时、三级站4小时的勤务要求。其中,固定和流动交巡警执法站要针对节前、节中、节后管辖区域车流变化情况,动态开展固定守点和流动巡线执法检查站勤务。节中如遇恶劣天气、突发案事件、自然灾害等状况时,启动执法站一级勤务响应。
3.强化区域联动。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以国省道为重点,根据辖区国省道、冬季交通运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现实情况,加强针对性执法整治力度。同时,要针对跨区国省道,春运期间每天在相邻交界处设置至少1个联合专项检查站和1个流动巡逻岗,加强国省道跨区域全线联动整治力度,严查“五类重点车辆”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守法率、减少突出违法、遏制交通事故。
4.强化酒驾、毒驾专项整治。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加强春运期间酒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规律特点的分析研判,春运期间设卡开展专项整治, 2月15日(除夕)、2月20日(初五)、21日(初六)、3月2日(元宵节)开展4次集中统一整治,每周五、六自行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开展异地用警联合整治行动,并实施“以城带乡”向农村地区延伸严查力度,结合农村地区酒驾高发时段,延长乡镇交安办、农村派出所公巡队、执法小分队、劝导队上勤时间,加大酒驾毒驾劝阻、举报和整治力度,实现对所有乡镇执法全覆盖的要求。
5.强化指挥调度。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切实发挥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作用,加强智能化指挥调度管理,要针对春运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提前制定、优化视频巡查方案,切实做好对重点通客道路、核心交通枢纽、易堵交通节点和热点景区公路的视频巡查,确保及时发现路面各种交通警情问题,及时指挥启动、调整对应等级路面勤务,高效快速调度开展应对处置,有效提升路面民警快速反应和作为能力,打造实现“路况情况清、警力部署明、指挥调度准、警情处置快”的“情、指”一体高效路面勤务管理模式。
6.延伸管控区域。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要加强背街小巷及停车场道路的路面防控和交通秩序整治。涉及农村道路的派出所要加强农村道路的巡逻防控和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农用拖拉机、载货小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7.强化重点车型、重点违法整治。区交委要督促辖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春运期间上路开展路检路查,对本单位车辆和运行线路开展适时调度整治,严查严处站外上客、超载超员、跨线行驶、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春运车辆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行为。要督促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的专项整治。特别是汽车北站、复盛高铁周边以及绕道复盛躲避G50检查的非法营运车辆打击。
(四)认真抓好宣传提示
1.广泛宣传曝光。在春运启动前,区新闻信息中心、区《江北报》社、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交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交通安全曝光台”,公布一批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典型案例,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取消春运资格的驾驶人和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安全隐患突出和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及酒驾、“三超一疲劳”等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的违法载人、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震慑作用。区教委要深入辖区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寒假前后,对师生及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集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安全文明出行。
2.备好宣传资料。各街、镇、园区、各职能部门要围绕2018年春运主题设计印制各类宣传资料,并在2月1日前将足量资料发放张贴至执法服务站、社区(小区)、农村、企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农委、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郭家沱街道、铁山坪街道要印制一批适用于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宣传资料,并于2月1日前在本辖区农村劝导站发放到位,确保宣传资料满足整个春运宣传活动需求,将劝导站打造成“春运宣传站”。
3.做好预警提示。各单位要根据春运不同时段制定宣传方案,突出宣传主题,提升交通安全宣传针对性。坚持提前提示、及时预警、宣传引导“三位一体”有效做法,广泛发布交通安全提示、警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等载体,及时向重点车辆驾驶人推送点对点提示,告知冰雪、团雾天气安全驾驶注意事项,通过反复提示、警示,切实增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处置能力。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加强与高速公路执法部门信息互通,对因道路凝冻、结冰、团雾出现交通中断、严重堵塞或高速公路管制后向国省道分流等重要情况的,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广播发布路况信息、管制情况和预警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道路通行。区交委要深入企业开展冬季行车安全宣传,督促企业做好对驾驶员恶劣天气预警提示,提醒驾驶员控制车速,以及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五)深入开展协同共治
1.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区交委、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区文化委、区教委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企业、校车保有单位的源头监管,加强公路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危化品车等重点车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
2.强化“交安”联合整治。在春运期间要按照全市“交安”统一行动和区级交安行为的要求牵头组织全区范围内的调度整治。针对辖区事故高发的车型、违法、时段确定整治内容,开展不少于12次“交安”行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强化农村道路管控。涉及农村道路的街镇(园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每天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执法,以通往辖区各景区、古镇、大型农家乐、度假村道路为重点,每天安排足够执法力量开展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不少于6小时。同时要督促交安办、公巡队、派出所、劝导队、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力量、乡镇执法小分队“六支队伍”每天上路开展执法整治,针对本地交通流集中、事故突出的重点时间、路段、车型和违法,每天开展不少于6个小时的专项整治,确保春运期间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到位。春运期间,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寸滩大队、鱼嘴大队、复盛五宝大队每天要上路执法检查,每周2次要深入乡镇开展执法整治,重点查处酒驾、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在春运启动前包片包点对辖区劝导员进行一次动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动员到位、培训到位,充分发挥劝导队(站)作用。涉及农村道路的派出所每周上路执法检查不少于3次,春运期间查处违法行为均不低于100件;要配合交巡警做好对劝导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各街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春运期间查处违法行为均不低于80件,并将查处的违法行为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要在春运启动前对辖区劝导员进行一次动员部署,确保督促动员到位、提示到位。街镇执法小分队每3天要由乡镇领导带队上路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每周深入村社开展整治,重点加强赶场天、学生上放学、红白喜事期间、民俗活动期间、春运返乡回城高峰时段以及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多发时段的管控,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加强农村道路巡逻管控的同时,每周到劝导站指导开展工作,共同劝导违法,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街镇交安办要立即启动农村劝导队(站)勤务,积极应对春运提前返乡潮,要提前一周制定劝导队(站)次周勤务计划,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系统。即日起,全区7个农村劝导站要全部启动、全员上路,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要结合实际调整延伸上勤时间,要严格落实“七必上、五类车必查、五个必劝”勤务要求,严禁客车通行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公路,切实把好出村、出乡、出镇关。
(六)全力做好应急管理。
1.健全完善预案。区政府应急办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建立完善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及时向安监、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结合春运期间天气情况,不断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每天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实时掌握天气变化并研判评估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及早进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预警能力。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备勤人员、装备物资、情报信息、指挥调度“四个准备”,切实做到“一项一方案、一路一预案、一事一措施”。一旦出现恶劣天气导致路面通行能力降低或交通中断等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按照“未堵先疏”原则快速处置。对于容易结冰的桥梁路段,以及大雾、团雾多发路段,区城市管理局、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及道路养护业主单位要在进入施工区域、桥梁、团雾多发路段之前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提醒谨慎驾驶。对经常出现拥堵的陡坡、长下坡、桥梁等高危路段,要备足应急物资,配备铲雪除冰设备。
3.强化应急处置。各单位接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加强区域协调、部门联动,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处置,全力做好交通应急管理,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做好与高速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区交委(运管处)。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七)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春运期间,区政府将派出专项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春运交通安全整体统筹及动员部署、路面管控疏导及保通保畅、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路面巡处勤务、宣传教育及出行安全提示、应急准备及突发事件处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区级职能部门也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切实加强对所属部门、所属企业的督导,强化归口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各街镇要加强对公巡队、街镇派出所、街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
(八)严格倒查问责。
春运期间,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按照“一案一研判”要求,深入调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及时查漏补缺,对负有责任的由区安监局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事故的,将由市级部门按规定开展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不力,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事故的,市政府安委办将严肃倒查问责,做到责任倒查率100%。同时,对发生致人死亡的运输类事故,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要抄告辖区安监部门倒查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全力确保春运安全是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街、镇、园区、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要建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搭建工作专班,早研判、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积极主动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地区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狠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全面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形势总体平稳。
(二)密切协作配合。区政府安委会要统筹协调公安、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专项、重点执法整治,共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区交安办要依托交安办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全面收集、及时报送本单位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请各街、镇、园区、职能部门、有关单位于1月31日前将春运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2月1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3月12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区交安办(报送地址:jbqjab@163.com)。
附件:2018年春运联络员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联系人:黄青,联系电话:67783035、67782752)
附件
2018年春运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春运工作 领导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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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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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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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请于1月31日前报送至区交安办邮箱:jbqja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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