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府办〔2018〕61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江北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江北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重庆市民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转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民〔2018〕108号)要求,我区决定从2018年7月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公墓管理方在墓穴(墓位)出售之后,对丧属长时间不给予下葬安放。
7.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8.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9.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全区所有殡仪服务站、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3.乱搭灵棚殡葬扰民行为。
三、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在全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8月初)
1.各街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殡葬突出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2.各街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全面启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殡葬服务单位加强殡葬行业系统内部宣传,提高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对照检查阶段(8月初至8月中旬)
各街镇和殡葬服务单位采取自查自纠形式,拓宽自查渠道,争求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照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重点任务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2),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督查评估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中旬)
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针对前期自查出的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邀请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对我区的殡葬服务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对全区殡葬领域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四)总结巩固阶段(9月中下旬)
各街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各街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督查和“回头看”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压实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所有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必须经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区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江北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1),统筹推进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全区专项整治情况的全面把握、督查评估、政策指导等工作,强化检查考核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会商重大疑难问题,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形成共管共治合力。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方案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做好本地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各殡葬服务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业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及时制定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与单位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工作挂钩,切实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区发改委要加强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等行为。区公安分局要严厉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区司法局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区房管局、农委、国土分局、规划分局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区城乡建委要加强殡仪服务站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区卫计委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区工商分局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区民宗侨办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理,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整治效果。相关部门要针对殡葬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特别是公墓管理、丧事“一条龙”中介服务等方面,要加强风险防控,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是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二是规范和加强治丧点的管理工作,引导居民到合法治丧场所进行治丧活动;组织协调各街镇、市政等部门加大对“一条龙”的执法打击工作。三是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各街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指导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解决,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推广,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街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运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要深入社区开展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工作,树立和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和事迹,曝光违法违规典型,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改进服务作风、营造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专项整治期间,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为“023—67562341”。各街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请于2018年8月6日前上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8年8月20日前各单位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并加强活动各阶段进展情况及做法成效的信息报送,2018年9月1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联系人:谢 杨 联系电话:67562341
附件:1.江北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附件1
江北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雷 翌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苟 科 区外事办副主任
汤 杰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谢 煊 区民政局副局长
蒲 素 区发改委副主任
吕 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陈光强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承炜 区房管局副局长
童建国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周维炜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刘长春 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何耀东 区卫计委副主任、区爱卫办主任
许 琰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石 辉 区农委副主任
罗名建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由谢煊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附件2
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表
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细则 |
检查方式 |
检查结果 |
(一) 组织领导 情况 |
1 |
建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协调机制 |
是否建立并切实发挥作用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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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入考核 |
是否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
查看文件、会议纪要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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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投入 |
是否将殡葬设施建设改造、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资金纳入预算,2017年各级财政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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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火葬土葬区域划分 |
是否以市政府文件明确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分,近五年是否有过调整 |
查看相关文件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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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殡葬设施规划编制与实施 |
是否编制殡仪馆、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规划,各级政府或民政部门审批情况、用地是否有保障、设施能否落地 |
查看规划文件、审批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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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 |
相关规定制定与执行、树立正面典型与处分违规治丧情况 |
查看文件、相关材料及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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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具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含火葬场)情况 |
7 |
投资建设主体 |
政府、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建设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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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运营主体 |
事业单位、国企、民企或民办非企业等主体运营情况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 |
9 |
死亡证明查验 |
死亡证明出具主体及各类主体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 |
10 |
遗体运输 |
接受社会车辆运送遗体数量及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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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遗体长期存放 |
存放时间超过半年的遗体类型、数量及处置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档案材料、听取介绍等 |
| |
12 |
选择性服务 |
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自营或外包情况,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实地查看、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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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套安葬(放)服务 |
配套安葬(放)设施数量、使用、节地生态安葬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查看材料、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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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墓情况 |
14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新建、改扩建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机构名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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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公墓数量及占比、用地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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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用地情况 |
采用划拨、租赁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的公墓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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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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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墓情况 |
16 |
土地使用 |
已开发使用的土地面积及占比,已使用墓穴和格位数等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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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建设规划 |
擅自修改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的公墓数量及占比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 |
18 |
预售和出售 |
向不符合规定的对象预售墓穴(格位)的公墓数量及预售的墓穴(格位)数量 |
查看协议、统计数据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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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墓穴、墓位占地面积 |
占地1平米、超过1平米、小于1平米的墓穴数量及分别占比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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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墓位价格 |
墓位价格构成及定价方式,不同区间墓价情况及分类占比;明码标价与重要信息公开情况 |
查看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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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年检 |
近三年是否开展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公墓名称、数量和占比 |
查看年检材料等 |
| |
(四) 殡葬监管 执法 |
22 |
执法机构 |
是否成立专门的殡葬管理事业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及数量,职工数、经费保障情况 |
查看文件、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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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管办分开情况 |
是否存在管办不分的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及数量 |
查看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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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执法情况 |
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管情况,对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违规治丧的执法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情况 |
查看档案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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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 |
25 |
设施建设 |
未经审批建有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及容纳量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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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运营和监管情况 |
提供对象范围及收费或变相收费情况,日常监管情况 |
查看票据或相关档案材料等 |
| |
(六) 回民公墓 |
27 |
设施建设 |
设施数量、举办主体、资金投入、土地保障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
28 |
经营管理 |
管理部门或管理主体情况,超面积建墓、违规经营等情况 |
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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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城镇公益性安葬(放)设施 |
29 |
举办主体 |
政府投资、引入民资或公私合办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证照、合作协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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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情况,新建、改扩建等用地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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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用地情况 |
采取划拨、租赁等方式或使用集体土地的数量及分类占比 |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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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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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收费情况 |
政府定价、自行按成本定价、免费提供或变相营利等情况 |
查看票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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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安葬(放)设施 |
33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 |
查看相关材料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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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用地情况 |
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面积及占比 |
查看文件、档案资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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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提供对象 |
向村民以外的人员出售墓穴数量及占比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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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墓穴占地面积 |
建造家族墓地及占地超过1平米的墓穴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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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农村 散埋乱葬 |
37 |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 |
违规土葬的数量、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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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骨灰散埋乱葬 |
在安葬设施之外埋葬骨灰、建造大墓的数量及监管执法情况 |
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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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 |
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数量、覆盖率、制定村规民约及发挥作用情况 |
查看材料、统计数据、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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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殡仪服务站(中心) |
40 |
审批情况 |
未经审批设立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相关材料、统计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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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经营范围 |
从事遗体接运、暂存等涉遗体服务的站(中心)的数量及占比等情况 |
查看证照、实地查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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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其他 |
42 |
殡葬中介服务、丧葬用品销售 |
办理证照、机构数量、人员数量、业务范围、群众投诉等情况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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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医疗机构太平间 |
外包经营、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情况 |
查看证照、材料、实地查看、听取介绍、检查整改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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