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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105768865765W/2020-15170
  • [ 发文字号 ]
  • 江北府发〔2020〕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03-26
  • [ 发布日期 ]
  • 2020-03-27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日期:2020-03-2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937号)要求,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就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进一步推动我区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江北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口在江北区内但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江北区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111日零时。

三、扎实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江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街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涉及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涉及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港澳台和外籍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涉及人口普查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方面的事项,由区发改委负责协调;涉及教育部门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教委负责协调;涉及户籍人口基础资料整理和协助入户登记工作方面的事项,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涉及行政区划和死亡火化人口等方面的事项,由区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监狱服刑人员人口普查方面的事项,由区司法局负责协调;涉及社会人才集体户和社会保险人口信息方面的事项,由区人社局负责协调;涉及租住房屋调查、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宣传和协助入户登记方面的事项,由区住建委负责协调;涉及户外广告设置方面的事项,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协调;涉及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出生人口行政记录信息比对和配合公安、统计制定有利于入户登记政策方面的事项,由区卫健委负责协调;涉及个体工商户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对涉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经费保障。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区财政局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选聘普查人员。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对借调的兼职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根据普查工作任务发放一定的补助费用。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坚持依法普查。全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六)狠抓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区统计局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区统计局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七)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八)注重宣传引导。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区委宣传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范立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爱民    区政府副区长

    长:李双杉    区政务值班中心副主任

李明明    区统计局局长

     张千里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蒋小波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员:罗名建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区发改委副主任

伍红梅    区教委副主任

闪定山    区住建委副书记

丁莉蓉    区财政局副局长

黄同勋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文平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海军    区城管局副局长

           区卫健委党委委员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龙渝洪    区统计局副局长

龙万喜    区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明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龙渝洪、龙万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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