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区委第十二届207次常委会和区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重庆市江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关于制定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在总结全区“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深入分析“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形势的基础上,围绕打造“‘两高’示范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区”发展目标,坚持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科学编制《江北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指导思想、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协同推动江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十三五”时期,江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及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关键领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时期,必须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以来,我区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3.87%、氨氮7.86%、二氧化硫25.5%、氮氧化物25.6%,超额完成规划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控制任务。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推进栋梁河等4条次级河流治理,建成投用唐家桥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唐家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及郭家沱污水应急收集处理工程,按期关停藏金阁电镀园区,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拆解捕捞渔船和涉渔“三无”船舶793艘,全面取缔沿江餐饮船舶。在全市率先关停嘉陵江5个砂石码头,腾退岸线长度4018米,全面消除城市河流黑臭水体,长江干流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长江寸滩断面、栋梁河跃进桥断面等国控、市控断面水质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废气污染控制,实施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加盖除臭工程,按期关停黑石子垃圾填埋场,全面消除燃煤锅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专项治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臭氧防控专项行动,推进秸秆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物、施工和道路扬尘等重点领域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0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32μg/m³,较2015年下降了32%,重污染天气保持在较低水平。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动态建立疑似污染场块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完成33个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风险评估、5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治理受污染地块面积35.69万平方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新建或提标改造五宝场镇等6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7个,农村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93.13%。区域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区域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安全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管护水平,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3.09km2,占幅员面积的10.48%。拆除没收“四山”违法建筑1.99万m2,修复明月山湿地100亩。关停“四山”范围内全部矿山,治理恢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22.31公顷,有效修复受损山体。全面提升长嘉汇江北嘴片区岸线品质,打造国际一流滨水岸线。重点实施两江消落区(江北城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明月湖水库建设,蓄水量已达到80%。有序推进广阳岛江北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实施铜锣峡岸线生态修复,完成盘溪河、栋梁河、双溪河治理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国土绿化,累计完成国土绿化任务2586.67公顷,落实宜林荒山造林、森林抚育、湿地修复386.67公顷。与酉阳县政府签订《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协议》。大力实施城市“提质添绿”“增绿添园”“坡坎崖绿化美化”“城美山青”四大主题行动,累计新建绿地486.52公顷,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完成6个违规占林点位整治,恢复绿地面积6000m2。
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产业禁投清单,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已全面清除钢铁、水泥、火电、砖瓦窑等高能耗、重污染企业。推动产业向绿色化、高端化、融合化迈进,全区三次产业结构比优化为0.1:21.4:78.5,绿色产业结构基本建立。大力发展智能产业,推进“十百千”工程,构建以保利中心大数据产业基地等为支撑的江北大数据产业基地,全区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0家,市级以上研发机构70家,入库科技型企业1200家。推进绿色金融发展,重庆银行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孵化中心,华夏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等开展绿色信贷约300亿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实行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幅度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生产总值能耗持续降低。
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完善。先后实施和完成了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调整了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了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出台了《江北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区委、区政府、街镇及有关部门(单位)的生态环保责任及改革责任,建立定期会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全面完成725家企业登记及54家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累计共完成2824个污染源清查、740个污染源信息采集和产排污核算、294家企业增项调查等工作任务,建立了环境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了区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情况。实施环评及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累计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赔案件7件,赔偿金额80万元。深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落实“红黑”企业名单制度,累计完成42家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审。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成复盛镇、观音桥等街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有效督促党政领导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初步成效。推进“智能环保”,建设高标准搭建智能环保平台。开展“智慧河长”建设,完成智慧排水2.0信息管理系统和物联网设备试点建设,布设沿江沿河排水口及出入境断面视频监控点66处,安装井内液位监测预警系统10套、水量监测设备6套、积水点监测预警系统15套、雨量监测系统2套。推进“全域环境质量动态监控工程”,建成港城、观音桥、唐家沱等3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在栋梁河、双溪河等次级河流出入境断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站7个,对海尔路、北滨路2条重点道路及31个重点工地、5个砂石码头安装了“扬尘-噪声一体化在线监控系统”,实现对环境质量和排污数据的实时监测。
根据《江北区“十三五”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标完成程度,结合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态势,规划确定的9项主要指标,其中完成的指标6项、占66.7%,未完成的指标3项、占33.3%。
专栏1 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
指标名称 |
2015年 |
2020年 |
2020年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95 |
95 |
99 |
未完成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化学需氧量[13.87%]、氨氮[7.86]、二氧化硫[25.5]、氮氧化物[25.6] |
【4】 |
完成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8 |
100 |
100 |
完成 |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20.57 |
20.69 |
25 |
未完成 |
森林覆盖率(%) |
20 |
26.5 |
20.5 |
完成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1.12 |
45.2 |
48 |
未完成 |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
78.4 |
90.16 |
80 |
完成 |
长江干流水质(类) |
Ⅲ |
II |
Ⅲ |
完成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16.5】 年均3.55 |
【16.5】 年均3.55 |
完成 |
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与条件仍不够稳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生态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渐显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逐渐跟不上城市发展,五宝等地区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城市空间、资源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对重点产业、重大投资布局形成一定约束。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纵深推进,将吸引更多人来江北旅游、定居或经商,势必推动餐饮油烟、生活垃圾、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总量增加,带来的消费规模扩张对资源能源消耗也带来更大压力,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将进一步降低。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务复杂艰巨。未来5年,江北区将面临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交织。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改善难度大,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为主要代表性污染物复合型污染逐步凸显,加之持续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对大气环境治理带来压力,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上升,控制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难度大。我区次级河流均为跨境河流,上游来水的水质对辖区水质情况存在较大影响,水环境超标风险较大。老旧城区管网改造工作涉及城市整体规划、用地权属等多方面问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难度大。土壤环境质量家底不详,治理修复难度大,藏金阁电镀园区污染场地、黑石子仓库原址等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辖区内油库均为重大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管理压力大。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加剧,交通噪声和观音桥商圈等重点区域生活噪声污染问题日渐突出。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比较高,但参与率准确率低。生态破坏现象还存在,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项目、双溪河流域岸线消落带整治工程、黑石子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与修复类重大项目均未建成,生态环境保障任务艰巨。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仍有提升空间。生态文明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还不够,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有效激发,市场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投入不足、渠道单一,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水平总体不高。部分企业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仍需持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能力需要提升,水、大气、生态等方面智慧化水平还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政策和长效机制还需加强,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治理体系现代化仍有提升空间。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集中体现在“八个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对深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奋斗目标没有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导向没有变,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实施路径没有变。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使重庆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江北将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到新时期各项工作中,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日益成为江北大地发展的主旋律。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为江北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对重庆市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将推动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江北将受益于两地合作、区域协同过程中释放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福利,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加深,区域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深入走向生态环境共享共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推动的整体格局。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我区作为“两江四岸”核心区的功能将更加彰显,有利于实现差异发展、特色发展。江北将加强区域联动和工作协同,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努力提升城市能级、彰显城市品质,将为江北在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撑。
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望推动生态环境压力高位舒缓。“十四五”时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将推动消费结构、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升级,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和蓬勃动力。江北成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全区经济发展物质基础更为雄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低碳循环经济全面发展,能源消费增长速度进一步收窄,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计明显回落,生态环境压力的舒缓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提供了契机。
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系列行动取得重要经验和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均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十四五”时期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机制红利继续逐步释放,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全社会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正在逐渐形成,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迅速提高,为生态环境改善提供重要契机。
“十四五”时期,江北将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形势,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减污降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为根本目的,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绿色本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全面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统筹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治理和碳减排,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损害赔偿、生态补偿、自然资产核算和离任资源环境审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新制度和新模式。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与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唱好“双城记” 建好“经济圈”,做到“一家亲”高站位谋划,做到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努力打造生态共建环境共享区域典范。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到2025年,全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建成重庆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重要展示窗口。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屏障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江北建设成为绿色发展示范城区。
专栏2 江北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类型 |
2020年 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核心指标 |
1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 |
市级下达 |
2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约束性 |
【16.5】 |
市级下达 | |
3 |
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25.6] |
【2】 | |
4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 |
【4】 | |
5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13.87] |
【5】 | |
6 |
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 |
约束性 |
[7.86] |
【5】 | |
7 |
国控、市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
8 |
森林覆盖率 |
% |
约束性 |
26.5 |
55 | |
9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 |
约束性 |
90.4 |
≥88 | |
主要指标 |
10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 |
% |
约束性 |
10.48 |
11.1 |
11 |
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 |
% |
预期性 |
6.92 |
8.28 | |
12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预期性 |
45.2 |
45.4 | |
13 |
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 |
μg/m3 |
约束性 |
35 |
≤35 | |
14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5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约束性 |
- |
95 | |
16 |
受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 |
约束性 |
- |
95 | |
17 |
城镇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注:1、带[ ]的数据为4年累计数,带【】的数据为5年累计数。
2、“—”表示“十三五”期间未进行考核统计,无现状数据。
3、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十三五”时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83.9%。
4、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等由市级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的目标值为预计数,最终以市级下达数为准。
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利用综合标准推动落后产能,大力破除无效供给,释放锁定在低效部门的生产要素,让绿色低碳产业和企业获得更大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低碳经济,推动江北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发挥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污染者付费等环境政策对绿色发展的驱动作用,健全生态环境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秩序。立足长江和嘉陵江环抱交汇的特点,把握长嘉汇两江四岸核心区重要定位,把做好“长嘉汇”这篇大文章作为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主抓手,建设全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示范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区。
严格落实产业准入限制。发挥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环境功能定位和“三线一单”在产业布局结构和规模中的基础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清单硬约束,优化江北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清单”。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对国家和重庆市明令禁止的过剩产能项目,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未批先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和促转型中的作用,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的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实行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把特色效益农业发展作为核心任务,推进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继续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推行以“生态+”的理念谋划发展、“+生态”的思路发展产业。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或生产线,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实现全行业转型升级。加强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改造,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实施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强化金融业务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建设西部地区有影响力的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争取设立资产交易中心中西部交易平台,打造供应链金融试验区、长江经济带(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加快传统商贸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步伐,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推动家政、托育、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打造跨界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发展新型零售业、生态旅游业,持续推进特色夜市街区建设,繁荣夜间商贸文旅经济。
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推进发展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加快发展家用和商用电器、照明、建材和汽车等高效节能产品,探索发展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产业。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支持工业园区、重点领域等开展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实行污染防治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监测、咨询等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开展国家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推进系统治理。探索开展以“风险管控+开发建设”的模式进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出让或者划拨,提升整体生态环境改善绩效。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承担生态环境科研或技术示范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倡导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价分值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推动资源节约利用。继续推行水资源、能耗、建设用地总量、强度“双控”行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大型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严格用水定额,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高耗水工业转型升级,推进高耗水行业保持先进定额标准。严控新增建设用地,通过旧城改造、土地置换、地上地下空间扩展等途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结合市局下达的达峰目标任务,指导工业、能源、交通、建筑、农业和大数据等重点领域编制专项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明确的达峰目标、路线图和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普查试点,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推动重点领域碳达峰工作,协同推进减碳与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大力推广低碳零碳车辆,制定社会车辆购置促进政策,提升新能源车占比;推进低碳园区等示范建设,开展碳排放对标活动,启动一批重点企业开展低碳化改造试点,编制低碳、绿色认证目录清单,指导园区、企业和工厂开展低碳认证;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示范创建。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体系,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江北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推进园区重点企业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报告、评估机制,摸清园区二氧化碳排放家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协同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工作,稳定森林、湿地、耕地固碳作用,建立“碳汇+”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系;选择铁山坪林带开展碳汇能力调查,并申请国家碳汇认证。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制定适应气候变化实施方案,编制江北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增加林业等生态系统碳汇。开展气候变化风险评估,识别气候变化对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城乡环境、人体健康、重大工程的影响,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管理。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应对未来气候风险能力。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小微企业活力,推进小微企业绿色发展。扎实推进中央和重庆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坚决防止不加区分的“一刀切”,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创新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方式,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差异化的管控措施,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实现差别化管理,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
以环境经济政策撬动治污难题。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环境信用“红黑名单”,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与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督、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政策联动,对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环境安全需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面推动区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制度落地,通过“三送两办一访”机制,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健全环境治理收费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探索“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政府付费”+专业化治理的工作机制,鼓励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和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化运行管理。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落实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等收费政策,综合考虑企业和居民承受能力。加快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推进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绿色为底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着力建设完整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推进集成电路、汽车电子、智能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超算、软件服务、物联网等产业发展,持续建设“智造重镇”和“智慧名城”,把“智能江北”建设作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芯片,打造全市领先的“数字经济”示范区。持续推动绿色金融,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提升、优化“科研贷”等信贷产品,为轻资产中小科技型企业聚集较集中的街镇、园区提供更专业的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助推高质量发展。
城乡融合创造高品质生活。精准落实“五个振兴”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三清一洁一改”,积极探索乡村牌、旅游牌、生态牌融合发展之路,将五宝小镇发展成为“都市后花园、市民养心地、城乡一体发展生态旅游度假小镇”。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实施老旧城区、老厂区二次更新,提升城市风貌。大力支持寸滩邮轮母港建设,以花园城市、智慧生态新城标准打造寸滩—唐家沱片区。持续推进两江四岸环境治理综合提升,因水制宜实施江北嘴大台阶生态化改造,打造多样化亲水空间。加快建设广阳岛“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的岛北“眼圈”,打造城市风光展示窗口,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城区。
积极争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示范区。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大局,在双城协同发展中主动拓展人才空间,面向成都市青羊区以及德阳市、巴中市、泸州市等友好城区,积极谋划开展人才交流合作,探索人力资源对接机制、人才交流互派制度和人才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融入全市内陆开放大格局,充分利用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果园港综合保税区(B型)等开放平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内陆开放高地门户区建设走深走实。编制江北区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以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为重点,联合实施涉气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
深度融入“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全力配合市级重大项目推进,认真落实“两江四岸”核心区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深入实施国土绿化提升、“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行动计划,完成北滨路溉澜溪至寸滩邮轮母港段规划,促进主城都市区互联互通水平提升。以长江江北城段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为重点,加强长江岸线保护和管理,筑牢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深化水污染联防联治,联合推进河长制,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联治。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联合制定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整治计划,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启动标准,落实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强化环境风险共防,加强与巴南区、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北区等市内区县毗邻地区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应急处置协作,共同防范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携手推进铜锣山、明月山生态保护,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依法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以两江新区、渝北区等跨界、交界监管“死角”区域为重点,联合开展环境隐患常态化排查,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专栏3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重点工程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项目。 |
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保护好长江母亲河。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强化生态空间管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长江、嘉陵江流域江北段生态廊道,统筹整治自然保护地、“四山”等违法违建历史遗留问题。强化实施河湖长制,加强重点河流生态保护治理,严格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要求,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筑牢以长江、嘉陵江、御临河、栋梁河等自然水域,以铜锣山、明月山等自然山体,以重点生态功能区域为支撑,以交通廊道、绿色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的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多维生态空间体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题,与长江风景眼—广阳岛相辅相成,建设铁山坪郭家沱绿色发展示范片区;以明月山、明月湖、滨江带为重要节点,围绕西部明月山生态保育区,建设五宝城乡融合示范片区。建立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两山”管控边界,科学合理利用“两山”资源,清理整治“两山”违法建设,完善铜锣山、明月山等山脉日常管控机制,严禁生态破坏行为,构筑山体生态屏障带。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完善长江、嘉陵江消落带日常管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加强河道两岸植被保护,打造水系生态涵养带。补齐生态廊道断档路段,科学配置树种结构,丰富四季景观,积极推进沟渠河库周边造林绿化。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前提,相关规划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不能随意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用途和范围,对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者重大战略所需而需要调整的,必须开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逐步退出红线范围内农业用地,原有居住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加大红线范围内违建、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到2025年,全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达到24.76平方公里。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铁山坪、华巅池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科学评估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价值,重点对整合、新建、撤销、大面积调整自然保护地进行评估。实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绿盾行动”,整治自然保护地、“四山”等违法违建历史遗留问题。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测、考核和监督,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的碎片化问题。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加强森林、山体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开展铜锣山、明月山等自然山体本底调查,建立重要山地名录。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打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对疏林地实施人工促进封山育林,对未成林地实施补植管护和低效林改造,对宜林荒山和无立木林地实施人工造林,对灌木林地实施造林和封育;对现有森林进行林相改造,开展五宝镇林相改造工程;增加长江、嘉陵江岸线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强化增绿、护绿、营绿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林长制”。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完善江北区级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站),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网络化;完善森林火灾技防、人防、物防体系建设;建成江北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服务保障体系。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定期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因地制宜实施镇级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加强河库湿地、自然湿地岸线维护。加强湿地公园建设,积极培育景区活水湿地、乡村湿地等湿地生态系统。到2025年,全区湿地面积不低于2709公顷。
加强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以及其他附属绿地,打造高速公路两侧绿地的过境景观绿带。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4%。全面推进城市立体绿化美化,扮靓城市“衣装”,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美化、墙体垂直绿化、市政设施立体绿化美化、边坡绿化美化等。推动城市灰色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进港城工业园区、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实现灰色基础设施与绿色基础、海绵设施与生态景观连接和整合。
持续开展河流生态治理修复。深入实施“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作,加强长江、嘉陵江消落带综合治理。推进河岸生态缓冲带建设,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原则,清除河流违法障碍物和河滩地各类种植物及相关临时设施,恢复沿江、河自然生态岸线。推进河道科学治理,继续开展河道清淤、河岸绿化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清运河岸生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和农业生产废弃物,保护河道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摸清水土流失类型、程度、强度,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以及水土流失保持效益进行长期调查、观测和分析。持续推进小流域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依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市级每年下达的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督促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自主验收报备,每年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土流失治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核查处理疑似水土保持违法项目。按照“应收尽收”原则,持续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力度。
推进石漠化治理。推动林草植被保护与恢复,实施明月山石漠化治理,开展铜锣山和明月山森林抚育。
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以“两山”、“两江五河”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和观测样区建设,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善江北区物种资源数据库,构建生物多样性信息共享平台,建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网络。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生态保护监管中的作用,优化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等布局,合理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
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全面保护珍稀物种及自然生境,围绕森林生态系统、水域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以及灌丛生态系统,加快建立以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定期组织社会各界群体开展人工增殖放流、保护产卵场等活动,强化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洄游通道保护。加强珍稀濒危树种及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严格执行长江、嘉陵江、御临河、朝阳溪等所有12条天然水域十年禁渔。以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北段)为重点,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加强河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与控制。
控制外来入侵物种。推动生态状况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外来物种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外来物种入侵预警报告体系和控制技术体系、外来物种生物防治技术方法及综合治理技术体系,构建全区热点问题调查评估及监管应对机制,开展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
专栏4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公园管理中心森林抚育、五宝镇森林抚育、鱼嘴镇宜林荒山造林、铁山坪铜锣峡段森林抚育);江北区明月山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朝天门大桥桥头公园项目、莺花渡、莺花巷、莺花厢项目、观音桥组团I13-1-1地块公园(电测村公园)、唐桂新城栋梁河滨河公园项目、唐桂新城海尔路景观绿化工程(崔家湾段)。 河流生态治理修复类工程: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唐桂新城滨河公园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护工程、郭家沱铜锣峡段漫步公园(消落带整治及唐郭路景观休闲步道)、唐桂新城栋梁河护岸提升工程。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盘溪河入江口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北滨路洋炮局段“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贯通工程、相国寺码头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北滨路长安码头段“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贯通工程、铜锣峡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锣旗寺段、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 石漠化治理工程:明月山石漠化治理、铜锣山和明月山森林抚育。 |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推动常规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协同控制,确保大气环境持续改善。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早日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底线,确保全区土壤环境安全。聚焦农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把乡村建设成为令人向往的美好家园。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深化“一管四控”措施,全面营造宁静舒适的城乡环境。
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进锅炉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以汽车与摩托车配件制造、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或者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料,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并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开展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注塑废气VOCs治理并加快推进搬迁,逐步实施鲁家山片区搅拌站搬迁或转型升级。
全面遏制交通污染。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公交车、公共用车、市政环卫车、公务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持续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水平,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完善机动车排气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实施柴油货车及高排放车辆限行,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实施按时段、按路线精细化管控。完成市级下达的柴油车淘汰更新任务。规范载货汽车通行秩序,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机械使用检查,持续开展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工作。加强油品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加强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监管执法,推动加油站逐步开展三次油气回收工作。
专栏5货车、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区域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在全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范围:在用国一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货车限行区域:宏帆路及其周边道路24小时监控。双碑至石马河立交、海尔路(五里店立交至水口路口)、内环快速路及其区内的所有道路,限行车辆范围:07:00-22:00高排放车辆限行。 |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严格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强制措施。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全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持续推行工地“红黄绿牌”认定与动态管理工作,并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管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到2025年,每年创建扬尘示范工地2个。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和密闭运输要求,重点路段设置渣车运输监管点,实施24小时定岗值守。加强道路降尘增湿工作,持续推进城区道路清扫机械化作业。到2025年,每年巩固和创建扬尘示范道路10条。加强生产经营性扬尘污染防治,混凝土搅拌站与长江、嘉陵江江北段沿线码头等存放易扬散物质、堆场,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密闭围栏和设置降尘、抑尘设施。
深入管控生活污染。完成市级下达的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任务。完善全区餐饮油烟监测体系,督促已完成治理的餐饮业及公共机构食堂定期清洗维护净化设施,查处油烟净化闲置等违法行为。加强黑石子垃圾填埋场臭气防治。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成果,全域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行为。
常态化开展水污染源头整治。加强对街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船舶和“散乱污”企业等逐级排查,摸清污水收集、处理及达标现状,查找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整改。划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全面摸清江北区入河排水口底数,制定对应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水口智能化监测预警,纳入全区排水口监测网络和排水口信息管理系统。到2025年,完成全区入河排水口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及海绵城市建设,摸底排查城区、场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实施江北区郭家沱片区等排水管网建设,推进江北农场盘溪河区块、五里店三洞桥区块排水管网等新建、改造工程。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提标改造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稳定达标。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保持100%。
持续提升河库水环境质量。针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库、次级河流等现状水域功能较好的水体,维持其良好水质,防止水质退化。继续加强栋梁河、双溪河、盘溪河等主要次级河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治理,持续开展养殖业、农村面源、城镇排水、塑料等污染专项治理,确保次级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巩固盘溪河、溉澜溪、双溪河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实现“长治久清”。到2025年,长江寸滩国控断面、栋梁河跃进桥市控断面水质实现稳定达标。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全区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级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化。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卫生监测及监督管理。定期清查并及时整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
实施“清水绿岸”水生态修复扩容。大规模实施全域水域生态修复,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次级河流干流及其支流为重点,建设长江、嘉陵江流域江北段生态廊道。盘溪河、栋梁河等河流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加强河道两岸植被保护。扎实推进“两江四岸”环境治理综合提升,加快实施“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提升岸线品质,打造多样化亲水空间。加强河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与控制。
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类别,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采用低吸收品种替代、水肥调控等农艺调控措施,保障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开展原位钝化、生物修复、土壤调理,治理修复类耕地,争取开展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到2025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的技术应用和示范推广,总结适宜于当地的主要农作物安全生产技术,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等严格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
严格管控或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动态更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监测。推进藏金阁电镀园区、西南合成制药厂、黑石子仓库原址、重庆中渝电镀厂、肥皂总厂、唐家沱K9片区等地块修复治理。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以港城工业园区、黑石子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油库等场地为重点,建立地下水调查清单。探索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机理和防治路径。
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治理全区散居农户、农家乐及民宿等单元的生活污水,确定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农村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95%。
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街镇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健全完善日常管护、资金保障、激励约束等长效机制,巩固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成果。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10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实现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防治种植业环境污染。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全域推广生态农业种植,持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有序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果蔬有机肥替代化肥。大力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使用低毒低风险农药,推广生物农药。实施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广灯诱、色诱、性诱等绿色防控技术。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90%。深化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突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的利用方向,加强秸秆就地还田利用。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防治养殖业环境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探索建立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体系。因地制宜建设池塘尾水处理系统或底排污系统,实现尾水循环再利用或达标排放。
持续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抓好田园综合体试点和近郊生态旅游度假小镇建设。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建设“七彩井池”等农旅文融合示范点,推动农村“全域旅游”,聚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验示范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安排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公厕及旅游公厕建设。继续实施“五清理一活动”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积极开展“宜居村庄”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镇街结合实地制定村规民约,开展“最美院落”、“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加快建设“四好农村路”,推进乡村公路“白改黑”工程,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定期组织开展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质量抽查考核。
严格管控交通噪声。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实施交通噪声智能管控,加快布设重点交通干线、重要声环境敏感区噪声智能监控点,完成大数据采集。完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城市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高架路等道路两边隔声屏障、隔声绿化带建设。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拖拉机、低速货车等噪声较大车辆行驶区域、路线、时间。加快推进轨道交通4号线建设项目,优化观音桥商圈交通,缓解老城区交通缓堵。完善减速标志、禁鸣标志灯设施设置。划定“禁鸣”路段或时段,加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声环境敏感重点单位周边路段禁鸣执法。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申报管理,督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夜间作业审核,并对夜间施工噪声进行实时监督,加大夜间作业违法行动查处力度。落实建筑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使用低噪声工艺和机具,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检查,开展夜间和节假日巡查,根据投诉频率加大处罚力度。
严格管控生活噪声。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控制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活动声音量和活动时间,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及电子显示屏,实时监测和发布噪声值。加强江北中医院、江北妇幼保健院、观音桥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商业活动和娱乐健身活动巡查。开展重点企业、行业噪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推广限时装修,引导社区居民自觉维护社区环境,新创建一批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巩固已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
强化工业企业噪声监管。鼓励工业企业淘汰高噪、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严肃查处噪声超标行为。开展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固定噪声源整治,关停、搬迁、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的噪声污染严重企业,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定期举办全区性的噪声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提高企业自觉保护环境意识。
(一)空气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完成1家企业VOCs治理工程。每年巩固和创建扬尘示范道路10条,创建扬尘示范工地2个。开展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整治、餐饮业油烟治理。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工程。实施江北农场盘溪区块、五里店三洞桥区块、猫儿石区块、唐家桥区块、溉澜溪茅溪区块等5个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实施富强、黎明社区排水管网缺失补建及忠恕沱提排站改造工程、崔家湾片区雨污水改造工程、港城园区桥溪河南区二期污水干管改造工程(二期)。实施2021江北区积水点整治项目。实施海尔路右侧(J06-1地块)、鲁家山片区地块南侧、江山名门地块南侧、宏帆路百富高尔夫北侧地块等7个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实施港城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及配套工程、南部污水处理站工程。 (三)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完成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黑石子仓库污染地块、藏金阁电镀园区原址场地、重庆中渝电镀厂原址场地治理修复工程。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深刻认识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性和全面性,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及的国家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预防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电磁辐射、医疗废物等方面的生态环境风险,完善全过程、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生态环境风险。妥善解决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破解生态环境问题“邻避”现象,有效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加强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加强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实行重大环境风险源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卫生等多部门联合监管。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及时更新区域环境风险评估数据,绘制重点区域环境风险“一张图”,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和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常态化加强对沿江油库、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风险源的环境风险排查,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和环境监管,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完善港城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依法督促各环境风险单位编制或修订“一源一事一案”和岗位应急卡,并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管理”中备案或更新登记。强化断面水质预警调度机制,每月对辖区超标断面进行技术分析,并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水质预警函。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机制,由区政府办牵头,多部门参与,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规划组织不同类别、频次、规模和方式的区域、流域、部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验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防控。严把危险化学品准入关,禁止新建重化工、纸浆制造、印染等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按照全市安排部署,协同推进辖区沿江油库搬迁。加大已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力度,实行“全登记、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整改,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管控,有效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从源头降低环境风险。到2025年,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实行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信息共享与追溯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管控,落实全市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配套设施布点方案,加大危化品运输船舶及专用码头、锚地风险防控,深化水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依托长江、嘉陵江沿线码头建设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禁止在长江、嘉陵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广泛收集化学品危害特性数据,配合建立共享的数据库,加强风险评估技术队伍建设。
推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成果,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管理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强化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到2025年,分类收运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新改扩建工业项目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限值,推动辖区内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
防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风险。动态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分级分类管理。完成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试点建设,实现小微企业、非工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等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依法查处危险废物贮存超过1年的企业。强化危险废物减量化,鼓励企业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优先实行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依托危险废物“一物一码”的精细化管理,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强化和交通、卫健、经信和公安等部门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运输、利用和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输液瓶(袋)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全面实施医疗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完成年度医疗废物产生量报送工作。稳步推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在线监管试点工作,构建医疗废物综合监管技术平台,推动传统人工监督转向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转变。定期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
加强放射性物质安全监管。督促制定或修订辐射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开展辐射工作场所放射性废物、废旧放射源、闲置放射源清查,重点消除历史遗留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确保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闲置放射源安全处置率100%。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强化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主体责任,督促落实优化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环评和“三同时”管理。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依法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高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监管素质。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问题,建立电磁辐射环境舆情应对机制。对变电站、无线移动基站等周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完善电磁环境监测设备和人员的配备。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开展辐射工作场辐射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重点监管高风险活动,对辐射风险较低的活动或实践提出豁免管理或简化管理的制度。加强与卫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推动解决放射、辐射安全领域重难点问题。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将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金矿”,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渠道,抓好微信、微博、网络、电话、来信、来访等传统渠道,拓展电视问政、网友提问、媒体网站、APP等新兴诉求反映方式。积极推进网上信访,打造一体化受理、分级办理的信访投诉云平台。不断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各渠道的信访投诉,确保有效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
针对性解决一批群访和反复访积案。加强对投诉、信访问题梳理,定期进行分析比对,针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早实施预警。针对重难点生态环境历史信访积案,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信访积案常态化解机制,落实责任、深入基层、跟踪督办、限期结案,力争积案“清仓见底”。开展“三到位一处理”专项行动,落实领导包案、综合施策化解、规范办理程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积极开展多部门联合会商,梳理信访人利益受损赔偿难、企业“达标扰民”、“环保邻避”、涉环保整改、“一刀切”等4类突出问题。探索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的长效保障机制,消除公众认识误区,增进公众对政府和企业的信任,破除“邻避效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舆论监督和引导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推动力。
以强化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智慧监管能力,精准识别污染源基本信息,精准治理重点区域、重点污染因子、重点行业。注重遵循治污科学规律,明确不同阶段污染治理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专家治污作用,不断加强环境技术创新能力,完善全区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和智能环保服务支撑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法治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硬约束作用。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领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总责的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修订完善并实施《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深化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承担生态环保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落实环境治理企业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督促企业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以及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和污染治理技术升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强化排污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引导排污企业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主动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引导社会公众监督和支持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围绕“思想认识持续深化、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体制机制健全落实”的综合整改目标,按照“压实责任、齐抓共管,对标对表、精准治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原则,抓好中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深入分析研判问题根源,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务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严肃追究责任整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单位和个人。把督察整改与日常督查、审计、巡视、巡查问题整改相结合,督政与督企相结合,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智慧化。进一步推进大气网格化综合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大气污染物的快速源解析与精准源识别,实施精细化空气质量综合预报预警。建设高效精准化水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开展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及百姓关注的河流水系水质实时监控。推进建设覆盖所有城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的自动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无人机遥感技术应用,在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和水库湿地等典型区域建立生态监测站,建设天地一体的生态系统监测网络。
加强监察执法智慧化。强化网格化监控、自动监控、无人机、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逐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全面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建立重点污染源名录,实现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预警和智能化处置。加强镇街环境执法一线人员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与执法装备需求,包括无人船、无人机、红外探测仪等。建设江北区水环境数据智能采集子系统、大气环境数据智能采集子系统、声环境数据智能采集子系统及危废管理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建设.
推进“智能环保”建设。积极融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与全市一体的生态环境数据一本台账、一张网络、一个窗口,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智能化、可视化、便利化的生态环保综合信息服务。建设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深化大数据在指挥调度、执法监管、政务服务、绩效评估等方面的应用,视线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生态环境信息合作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环保能力,形成广泛准确的数据获取能力、快速有效的数据传输能力、智能的数据处理能力、综合的决策支持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针对大气环境持续改善所面临的问题,积极开展大气复合污染成因和大气污染防治等研究工作,重点围绕大气污染物排放动态清单构建基础研究、颗粒物及臭氧来源解析、区域大气传输规律研究、移动源排放特征、大气环境承载力等方面,完善大气污染源动态排放信息的采集与核算,结合源清单结果常态化开展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物源解析研究。聚焦盘溪河、溉澜溪、双溪河等河库水生态监测治理,实现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等技术应用,开展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循环回用与雨水资源化等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大土壤科技研发,推进土壤污染风险识别、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污染阻隔和土壤环境修复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发挥生态环境专家智库作用。广泛邀请全市乃至全国知名专家全职或兼职江北生态环境保护咨询顾问,构建江北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库专家在项目评审、技术评估、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对规划、立法或其他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环境质量产生波动等敏感时段,组织专家进行成因解读,释疑解惑消除误解。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相关部门执法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避免出现“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自由裁量权,严禁生态环保督察执法治理中的“一刀切”行为。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常态化,健全与渝北、巴南等毗邻区县的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衔接机制。对可能涉嫌犯罪的重大、疑难、复杂环境违法案件,建立咨询和联席会办制度,及时向检察、公安等机关申请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初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
加强生态环境普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调查、听证、诉讼、宣传等各个环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优化执法效能,帮扶指导企业环境守法,推动守法与执法并重。定期邀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检察院、法院专家进行生态环境普法培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提高干部的生态环境法律素养。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解答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法律问题。在“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理念。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环境保护读本。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十进”活动,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介,通过生态环保公益活动、生态教育培训活动、媒体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宣传阐释环保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将生态文明理念深深根植于生产生活中。在“4.22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日和节点,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重大典型宣传报道,征集一批好故事、讲述一批“小人物”、传递一波正能量,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和奖励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两微”平台、网络等举报通道,做到民意畅通。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鼓励主流媒体设置“生态环保曝光台”,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有组织地进行公开曝光。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树立“人人都是观察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人人都是环保员”的理念,强化民意调查、重大环境政策和项目听证、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监督。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不断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从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十个方面,全面引导公众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以及推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不断探索和完善绿色生活和消费制度,不断创新机制和渠道。加大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产品推广力度,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推行“光盘行动”、禁止“过度包装”、治理快递垃圾、减少一次性用品,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有序推进主要任务的顺利实施,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调整、调度统计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提升重大工程投入保障,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实现对规划的跟踪管理、持续推进和绩效考核。重点围绕重要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监管能力提升等等四大领域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专栏7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项目领域
序号 |
工程领域 |
重点项目 |
1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河流生态治理修复类工程、“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 |
2 |
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工地扬尘治理工程、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管网建设工程、环境风险应急建设工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3 |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 |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项目 |
4 |
监管能力提升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程、“智能环保”系统 |
加强项目储备建设。落实中央、市级和区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相关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储备。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强化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信息共享,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监督、评估,积极向市级争取水、气、土、生态修复等生态环境要素污染治理、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格局。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工程评估及动态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建立公告公示和电话举报制度,对工程的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工程实施协同机制,推动关联区域和流域生态环保工程统一规划、定期会商、协同推进,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严格项目绩效考核。按照“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构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各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提高财政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专门班子对资金进行定期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评价,确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建设美丽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力,健全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引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
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对于新形势下要求调整修订本规划的,要按照程序进行。做好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分解、细化本规划各项任务措施。分解规划重点任务,并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保障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将规划涉及的重要内容、指标、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镇街,明确牵头部门,各部门、镇街细化深化落实规划重点任务,明确措施、责任、期限,提高规划执行力。
强化政策配套。强化国家、市级政策导向研究,围绕美丽江北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和深化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围绕规划确定的各生态环境要素的主要目标,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分类实施重大项目。加强区级财政资金年度预算,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项目。强化统筹资金安排,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狠抓考核评估。将规划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的重点任务,作为各部门、镇街党政机关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评估结果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评估成果应用。对各责任部门的年度目标、指标和任务等实施情况,探索开展年度评估。
加强宣传引导。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解读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整合,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作用,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挖掘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亮点成绩、典型案例、重要成效、创新工作方式等,向公众宣传。
分类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性质 |
已(拟)开工时间 |
拟完工时间 |
总投资(万元) |
牵头单位(实施单位) | |
重要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类 |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类工程 |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区公园管理中心森林抚育、五宝镇森林抚育、鱼嘴镇宜林荒山造林、铁山坪铜锣峡段森林抚育) |
对铁山坪森林公园内部分森林、五宝镇干坝村长江部分沿线绿地进行提档升级,在鱼嘴镇实施部分新造林任务。 |
续建 |
2020.12 |
2021.12 |
1300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江北区明月山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项目 |
1.瞭望监测系统:建设1个区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中心,复盛、鱼嘴、五宝、铁山坪林场4个林火预警平台和13个林火视频监控;新建瞭望塔13个;建设一个4G信号塔。2.林火阻隔系统:新建森林防火公路2条,总长度约3.57公里;建设道路沿线生物阻隔带总长约35公里。3.航空消防系统:新建停机坪1处,面积240平方米。4.水灭火系统:修缮水源地5处,新建水源地3处;新建消防水池9座,修缮消防水池14座。5.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森林消防队伍营房1处,占地500平方米,在防火期内,配备一批森林灭火装备。 |
新建 |
待定 |
待定 |
6000 |
区应急局 | |||
河流生态治理修复类工程 |
溉澜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
该工程是三区共建项目,统一委托市城投公司作为代建业主,工程包括:雨水排口及管网整治工程、清淤及箱涵修复工程、海绵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工程、水体水质监控体系等主体及配套工程。江北区段内实施内容主要为水质提升站、景观平台、景观步道建设等,投资按照流域面积计算,江北占比为12%。 |
新建 |
2020.01 |
2021.12 |
4186(34880*12%)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唐桂新城滨河公园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修护工程 |
长江沿线约1.7公里生态绿化修复、沿线景观提档升级、岸线治理等。 |
新建 |
2021 |
2025 |
35000 |
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郭家沱铜锣峡段漫步公园(消落带整治及唐郭路景观休闲步道) |
主要建设内容为铜锣峡段长江北岸沿线上游制药九厂至下游滚装码头段总长约2.6公里(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生态绿化修复及沿线道路、步道、休闲娱乐设施等提档升级改造、消落带治理等。 |
新建 |
2022.12 |
2025.12 |
70000 |
区住建委(中鹏) | |||
唐桂新城栋梁河护岸提升工程 |
栋梁河两岸护坡修护,两岸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修复以及清淤。 |
新建 |
2022 |
2023 |
2800 |
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 |
盘溪河入江口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 |
起点始于北滨一路(南北走向段),终点止于高家花园大桥桥头,全长约1.9公里,总面积约55.46公顷,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盘溪河口公园提升、桥下空间装饰、休闲驿站、景观廊架、极限运动场地、景观步道、绿化提升。 |
续建 |
2020.12 |
2022.12 |
55704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研发中心) | ||
北滨路洋炮局段“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贯通工程 |
项目起于金源路,终点至水滨路,岸线全长5.2公里,总面积约面积约82.43公顷。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修复、园林景观、步道、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及相关公共和市政设施等。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700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研发中心) | |||
相国寺码头片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 |
项目位于江北区北滨一路滨水带,南面嘉陵江,东接嘉陵江大桥,西至金源路。全长约1.6公里,总面积约23公顷。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消落区生态修复、景观步道、绿化提升、运动场地、污水口治理。 |
续建 |
2020.09 |
2022.12 |
37036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北滨路长安码头段“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贯通工程 |
位于江北区北滨一路,东起长安码头,西至嘉陵江大桥,全长约2.13公里,面积约20.2公顷。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消落区生态修复、景观步道、绿化提升、运动场地、休闲驿站。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180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铜锣峡岸线生态修复工程锣旗寺段 |
实施范围0.73公顷,消落带植被修复面积7277.6平方米。 |
续建 |
2020.12 |
2021.7 |
505 |
区住房城乡建委(中鹏) | |||
江北区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 |
江北城段消落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全长5.9公里,起于嘉陵江北岸长安码头,经江北嘴,止于长江北岸塔子山南麓观音寺,由嘉陵江段、江北嘴段和长江段组成。主要包括治理河道、新建护岸工程和已建护岸岸坡改造1.759公里,新建改建广场、下河公路、亲水平台、步道、梯道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置石、绿化植被、给排水、景观照明工程等生态工程。 |
续建 |
2020.05 |
2023.12 |
60371 |
中鹏集团公司 |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A港城园区A区2号环道工程(南段) |
拟建道路全长457.5m,标准路幅宽度为16m,设计车速30km/h,双向3车道,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新建 |
2021.12 |
2022.12 |
3345 |
港城发展中心 | ||
香港置地小苑项目 |
项目位于观音桥商圈西侧小苑片区,紧邻渝澳大道和商圈西环道,占地面积75.4亩,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7.4万㎡。项目绿地率25%-30%,总绿化面积约20亩。项目位于江北区唐家溪一、三排水分区,I20-1、I20-3-1、I22-4-1三个地块年径流污染去除率下限为5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下限为75%;I22-1-1、I23-1两个地块年径流污染去除率下限为5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下限为70%。项目总投资50亿元(含土地投资)。 |
新建 |
2021.6 |
2023.12 |
500000 |
商圈建司 | |||
环境改善与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
工业废气治理类 |
VOCs治理工程 |
注塑废气VOCs治理 |
对注塑车间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收集治理,拟建6套废气治理设施,采取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每套处理废气量约30000m3/h,总设计处理风量约150000 m3/h,废气收集风机设施5套,每台风机废气收集设施约35套,废气收集主管道5根,及废气收集支管道约35根,废气高空排放管道5根,废气收集、排放管道总长度约800米。 |
新建 |
2021.04 |
2021.12 |
450 |
重庆市港城园区建设有限公司(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城乡污水治理类 |
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 |
江北农场盘溪区块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
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13256.24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五里店三洞桥区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
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14836.62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猫儿石区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
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10309.01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唐家桥区块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
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12 |
9827.74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溉澜溪茅溪区块排水管网改造项目 |
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06 |
2928.5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富强、黎明社区排水管网缺失补建及忠恕沱提排站改造工程 |
江北建成区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06 |
2022.06 |
1200.49 |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崔家湾片区雨污水改造项目 |
江北建成区排水管网缺失、错接与漏接处进行整治。 |
新建 |
2021 |
2022 |
3343 |
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港城园区桥溪河南区二期污水干管改造工程(二期) |
新建埋地污水管、污水箱涵总长度312米,(D800HDPE塑钢增强复合缠绕管247米和架空0.8*0.8m箱涵65米),拆除污水管道(箱涵)总长度401米。 |
新建 |
2021.05 |
2021.12 |
332 |
重庆市港城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
2021江北区积水点整治项目 |
6号线大剧院门口、长兴路接北滨路一路路口、松石大道高石坎路口、大川壹江城转盘、盘溪路金科十年城西门、盘溪路盘溪新桥北桥头、红原路积水点、红旗河沟转盘、建新北路天街二号路口,9个积水点,共新建雨水管道940m,雨水口50座,雨水沟370m。 |
新建 |
2021.05 |
2021.12 |
1815.62 |
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缺失管网补建工程 |
海尔路右侧(J06-1地块)排水工程 |
拟建污水管道总长度784米,其中D400污水埋地管道610米,D400污水架空管道17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临时便道工程等。 |
新建 |
2021.08 |
2022.04 |
600 |
重庆市港城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
鲁家山片区地块南侧污水管网工程 |
鲁家山片区地块南侧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750米污水管以及其附属设施)。 |
续建 |
2021.01 |
2021.08 |
1170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研发中心) | |||
江山名门地块南侧污水管网工程 |
山名门地块南侧污水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50米污水管以及其附属设施)。 |
续建 |
2020.12 |
2021.03 |
360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研发中心) | |||
宏帆路百富高尔夫北侧地块污水管网工程 |
宏帆路百富高尔夫北侧地块污水管网工程(新建管道总长度约1.5km)。 |
续建 |
2021.01 |
2021.12 |
1916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研发中心) | |||
罗汉河管网建设项目 |
新建d400-d600管网,总长约4.8km。 |
新建 |
2021.06 |
2021.12 |
4950 |
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郭家沱两座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 |
江北区郭家沱两座提升泵站项目一级污水泵站及压力管线按远期进行设计,一级泵站规模为0.85万m³/d,二级污水泵站按近期进行设计,设计规模为0.65万m³/d,配套压力管线共约5.4km,管径为DN400,管道设计压力为1.6MPa。 |
新建 |
2021.06 |
2021.12 |
4920 |
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铜锣峡管网建设项目 |
江北区铜锣峡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截污管管径为d400,总长度约为3.1km。 |
新建 |
2021.06 |
2021.12 |
924 |
重庆市江北区城镇排水事务中心 | |||
明月湖周边截污管道 |
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截污管管径为d400-d600,总长度约为4.8km。 |
新建 |
2022 |
2024 |
1800 |
五宝建司 | |||
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
港城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应急调节池及配套工程 |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事故应急调节池,有效容积3600m³;新建污水引入管约22m,压力出水管约7m,应急池给水冲洗管约110m,改造扩容园区部分污水主干管约240m,还建破除污水管约30m;并配套完善附属设施、设备购置及修复工程。 |
新建 |
2021.10 |
2022.12 |
1200 |
重庆市港城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 ||
南部污水处理站工程 |
在五宝镇新建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约为1万方。 |
新建 |
2022 |
2025 |
5400 |
五宝建司 | |||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 |
黑石子仓库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对黑石子仓库污染地块实施治理修复。 |
续建 |
2020 |
2021 |
800 |
商社集团 | ||
重庆中渝电镀厂原址场地治理修复 |
对重庆中渝电镀厂污染地块实施治理修复。 |
新建 |
2021 |
2022 |
400 |
区生态环境局(大石坝街道) | |||
启动藏金阁电镀园区原址场地治理修复 |
启动对藏金阁电镀园区污染地块实施治理修复 |
新建 |
2025 |
—— |
10000 |
港城发展中心 | |||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
江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完成1400多套农房改造收尾工作,启动690套农房风貌改造。 |
续建 |
2018.12 |
2021.06 |
15000 |
农业农村委(各街镇负责实施) | ||
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 |
朝天门大桥桥头公园项目 |
对朝天门大桥北桥头边坡及相关区域进行景观提升改造、绿化园林建设。 |
新建 |
2022.06 |
2023.06 |
5000 |
区城管局 | ||
莺花渡、莺花巷、莺花厢项目 |
包括对长安码头改造,新登口到长安码头下层式通道建设,新登口公园绿地建设,合作村到新登口公园市政道路改造。 |
新建 |
2021.12 |
2023.12 |
10000 |
北滨办 | |||
观音桥组团I13-1-1地块公园(电测村公园) |
项目位于观音桥电测村片区,公园占地面积约8.7亩,结合轨道23号线、28号线预留TOD,实现地下空间复合利用;结合规划的商业商务核心区,打造兼具观赏、游憩、生态、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公园。 |
新建 |
2023.08 |
2024.10 |
5000 |
商圈建司 | |||
唐桂新城栋梁河滨河公园项目 |
栋梁河沿线约70公顷公园绿地范围的景观景点工程、道路广场、绿化、公园配套建筑等。 |
新建 |
2022 |
2025 |
7849 |
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唐桂新城海尔路景观绿化工程(崔家湾段) |
新建污水管道2.33km,雨水明渠154m,雨水箱涵清淤约200m³。 |
新建 |
2021 |
2022 |
2039 |
重庆唐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低碳发展重大工程 |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 |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 |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研究项目。 |
新建 |
2021 |
2025 |
15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
新建 |
2021 |
2025 |
12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项目 |
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项目 |
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项目。 |
新建 |
2021 |
2025 |
12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监管能力提升重大工程 |
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类 |
次级河流监测网络 |
次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 |
在旱河、茅溪等次级河流新建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
新建 |
2021.01 |
2021.12 |
200 |
区生态环境局 |
次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 |
对现有7个次级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 |
新建(升级改造) |
2022.01 |
2023.06 |
7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江北“智能环保”系统 |
江北“智能环保”系统 |
1.江北区生态环境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2.大气自动监测系统;3.水质自动监测系统;4.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5.固废自动监管系统。 |
新建 |
2020.12 |
2025.12 |
3097.07 |
区生态环境局 | ||
江北环境应急能力提升 |
环境应急能力升级项目 |
按照生态环境部“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工作要求,对江北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增配“VR+环境应急”演练中心。 |
新建(升级改造) |
2022.01 |
2025.12 |
30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合计 |
101277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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