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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1-00170
  • [ 发文字号 ]
  • 江北知发〔2021〕18号
  • [ 主题分类 ]
  • 科技;知识产权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31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北区第二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资助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区级各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北府发〔201930号)、《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北知发〔202117号)要求,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现将2021年度江北区第二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资助计划正式下达。请区级相关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接通知后,填写附件2并纸质件盖章后于202217日前交到区知识产权局。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资助清单

2. 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任务书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20211227

(联系人:夏媛,联系电话:67737255联系地址:江北区北城三路2号知识产权科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项目资助清单

序号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名称

托管服务企业数量(家)

补助金额

(万元)

备注

1

重庆顾迪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0

6


2

重庆上义众和专利代理

事务所(普通合伙)

33

3.3


3

重庆市知贝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69

6.9


4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

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6

1.6


5

重庆西南华渝专利代理

有限公司

91

9.1


6

重庆晟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6

1.6


7

重庆千石专利代理事务所

40

4


8

重庆博瑞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6

3.6


9

重庆为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7

5.7


10

重庆弘毅智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86

8.6


11

重庆市一叶知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8

3.8


12

重庆宏知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44

24.4


13

硕睿(重庆)企业服务

有限公司

29

2.9


14

重庆中渝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3

1.3


15

重庆市信立达专利代理

事务所(普通合伙)

18

1.8


16

重庆志一加诚专利代理

事务所(普通合伙)

5

0.5



合计

851

85.1


附件2

2021年度第二批江北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

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        下达文号:                         

项目委托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电话:                 

执行时间: 2021 12 27  2022 11 14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20218


填   写   说   明

一、本任务书文本适用于列入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度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二、本任务书填写内容应与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相符,项目承担企业承担任务以任务书内容为依据。

三、项目编号由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填写。

四、任务书第二项项目考核指标是项目验收的依据。

五、本任务书由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

六、填写任务书时请仔细阅读任务书条款,并严格按任务书条款执行。

七、本任务书所列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地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八、本任务书表格内容较多的,请自行添加附页。

九、本任务书一式五份,一律采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左侧装订成册,不要采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


一、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邮    箱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归口管理

部门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二、项目考核指标

主要项目任务

(请按照项目申报书填写工作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周期

服务内容

XX公司

XXXX

XXXX

例: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供咨询X次、培训X次、年报服务X次等(具体量化,并能提供佐证的数据)










三、专项资金划拨

立项后支持50%的经费,一年后经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50%经费。

四、共同条款

任务各方共同遵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北府发〔201930)的规定:

1.本项目执行期为 2021 12 27 日至 2022 11 14 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于 2022 11 30 日以前向甲方报送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表和执行情况总结,并于 2022 12 10 日以前向甲方报送年度项目经费决算表。逾期不报,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尾款。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因自身原因(如:与研究内容有出入、挪用经费、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项目无法按照预期执行,甲方知悉后有权立即中止任务,并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任务执行期届满,乙方未完成任务书中各项指标,导致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已拨付资金。

3.乙方必须按《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北府发〔201930)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审计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或撤销意见。

4.在项目按任务书要求完成时,乙方需在一个月内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并报送项目验收资料(含专项审计报告)。

5.甲方有权因非商业目的(如:在政府性会议、报告、文件、统计资料等)使用乙方项目信息。

6.本任务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五、任务书签订各方意见

委托单位(甲方):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帐 户 名:                  帐    号:

开户银行:                  行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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