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蜀都中学东侧周边道路工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江北规资文〔2024〕15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江北区鸿恩寺片区11849.9平方米(约17.7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作为蜀都中学东侧周边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项目规划用地为S1-城市道路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单位应持本批复到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拥有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用途。行政划拨的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
此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