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
电子邮箱:cqjbhbwfk@126.com
联系电话:(023)67123332,(023)67123334(传真)
附件:1. 《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8日
附件1
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撤销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 | 嘉陵江 | 大型 河流 | 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 | 江北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茶园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 | 5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江北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1500米,茶园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至200米,以中泓线为界的同侧水域。 | 5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高程以下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附件2
关于《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起草背景
因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江北水厂和茶园水厂已停止取水,需撤销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实施渝北区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2〕370号)要求和区政府领导批示,江北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工作过程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从嘉陵江取水用于自来水生产供应,两个水厂取水口相邻,处于同一处水源地区域。2011年,市政府办公厅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渝办〔2011〕92号)划定了嘉陵江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分别于4月29日、9月18日正式停止取水,由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悦来水厂提供茶园水厂、江北水厂原服务片区的供水;2021年12月,市水利局同意注销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取水许可证;2022年3月,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撤销嘉陵江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茶园水厂、江北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2022年7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公布实施渝北区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2〕370号)函告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已批准同意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的技术审查意见,并要求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及时依法公布实施。
三、文件内容
《江北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拟撤销水源地水厂名称、水源名称、水源类型、水源地所在镇街和保护区范围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