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我委起草了《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以信函、传真、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电子邮箱:whwghk@163.com
联系电话:023-67954943
附件:《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经我委梳理,决定将《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委员会(旅游局)关于印发<长安1862项目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江北文委发〔2017〕165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 7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