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负责讨论决定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审查批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选举市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活动,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设“六委两办”和人大信息中心。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人。2018年底实有行政在编14人,行政工勤3人,事业3人,实有人数2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16.14万元,支出总计1216.1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63.35万元、增加5.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性资金增加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89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16万元,占75.24%;项目支出282.75万元,占24.76%;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4.23万元,较上年增加72.98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项目正在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1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6万元,增加13.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政策性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49万元,下降14.77%。主要原因是高效完成各项支出任务。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3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政策调整和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06万元,下降15.60%。主要原因是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61万元,占81.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4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39万元,占1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资金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8万元,占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1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住房保障支出23.23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3.81万元,较上年减少38.7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事和政策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5.35万元,较上年增加112.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因公出国境实际发生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境考察学习。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费3.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大到我单位学习代表监督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接待人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员数量实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20人, 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02元,车均维护费0.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3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4.37万元,增加42.0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经费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办公设备和信息网络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7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866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