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165号),经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综合比选、集体评审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现将反馈名单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江北区司法局
重庆绮惠律师事务所
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廖 维 江北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公示期为:2025年6月24—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江北区人力社保局、江北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受理电话:023-67605571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受理电话:023-67877270
江北区司法局
受理电话:023-67740002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4楼
邮编:400025
邮箱:1622304158@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江北区司法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