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北区安委办”)牵头成立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4·6”罗**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4月6日20时05分左右,在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街道御龙天峰小区19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空调安装工人罗**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5万元。事故发生后,江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江北区安委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依据《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4·6”罗**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7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向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北应急罚〔2023〕12号),处以3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龚*,时为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调查认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2023年7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向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江北应急罚〔2023〕13号),处以2.5528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一是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针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并吸取该事故教训;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和职责分工;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四是对每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五是建立隐患排查自查自报自改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六是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力度,要求作业人员作业前,将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以视频、照片的形式报公司;七是加强特殊工种的培训管理,杜绝无证上岗情况;八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华新街街道。事故发生后,一是党工委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安全工作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对事故进行复盘分析,吸取事故教训;四是对事故相关单位进行了约谈;五是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和加强物业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物业单位进一步规范装修管理工作;六是组织了各类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采取多形式开展了安全宣传;七是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落实了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八是主要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开展九小场所安全检查,党工委会每月听取九小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汇报。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吸取了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重庆市嘉龙制冷工程有限公司“4·6”罗**
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