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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府办发〔202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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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北区政府办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0-3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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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府办发〔20244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30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职责明确、预警规范、反应快速、处置科学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江北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重庆市江北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重庆市江北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江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长江干线溢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市江北区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江北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

1.4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防应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救援、专家支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5事件分级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指导应对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下设专家组)、应急监测、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事件调查等工作组(职能职责见附件)。

2.2现场指挥机构

区政府负责一般、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成立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和事件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指挥部在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市区联合现场指挥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各项应对工作。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指挥部视事故情况可成立联合指挥部;根据情况可在污染现场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分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

3.1监测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区生态环境局。

3.2预防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理,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隐患,完善和优化应急预案。要加强对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及时整改。要督促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结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材,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3.3预警

3.3.1信息收集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通过网络舆情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主动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收集、甄别,预判级别,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区生态环境局。

3.3.2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

蓝色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对长江、嘉陵江干流可能造成污染,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3.3预警发布

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区生态环境局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向区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息、当面告知、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3.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立即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5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

3.4信息报告

3.4.1报送途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区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区政府值班电话:(02367855385,区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02367850019)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区生态环境局接报后,要立即向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区生态环境局、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尽快掌握情况,并在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书面报告同时抄送区应急管理局。

3.4.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

3.4.3信息续报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并附应急监测快报、监测点位分布图、污染分布及变化趋势图等资料。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终报,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3.4.4信息通报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局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区政府及区生态环境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区政府及区生态环境局,并向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四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牵头应对。初判发生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分别启动级、级应急响应,由区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国务院、生态环境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请求支援时,由市政府协调。

4.2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区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和消除污染。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4.2.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泄漏的有毒有害物料,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企业或生产经营者无法处置进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时,区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要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区生态环境局要立即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等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可以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限制生产、停产等临时性应急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负责。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要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区交通局会同长江海事、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区交通局会同长江海事、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如遇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区生态环境局要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污染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

4.2.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确保生命健康安全,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4.2.3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医学救援。做好受影响人员心理援助。

4.2.4应急监测

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监测方法、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确定污染范围和程度,掌握污染态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4.2.5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4.2.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政府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2.7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3响应终止

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条件已经排除,势态得到妥善控制,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造成的环境危害基本消除,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工作

5.1损害评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立即组织评估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并及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

5.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环境监测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等工作,提高响应能力和应对能力。要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为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评估污染损害、开展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6.2物资、装备与资金保障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环境风险特征,分级、分类储备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污染物收集、污染物降解、安全防护、应急通信和指挥以及应急监测等物资装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要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财政部门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保障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要加强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等运力协调,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交通工具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依托区级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支持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研发。

7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向公众宣传本预案相关的环境应急知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应急联动水平,提升公众应急防范意识。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特别加强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人员的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要定期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8附则

8.1分级标准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8.1.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8.1.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镇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8.1.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各镇街、园区、商圈、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注重与本预案有关内容的衔接。

8.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江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北府办发〔201617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

2.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3.区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通讯录

4.区环境应急专家通讯录


附件1

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

一、区指挥部工作职责

区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主要职责:收集、掌握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决定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措施;组织、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传达贯彻执行市政府、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向市政府、区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和应对情况;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发布事件有关信息。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武部、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委网信办、江北燃气公司、国网江北供电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对、调查;建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根据区政府授权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预警信息建议和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蔓延工作建议;做好污染态势实时监控;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开展现场污染物消除及修复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危化品等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统筹协调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指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做好应对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通报危险化学品事故相关情况;组织调拨救灾物资及协调有关专业队伍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抢险救援。

区交通局:负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协调水路、道路运力开展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协调长江海事、地方海事等部门对长江江北段等地方水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监管;协调长江海事、地方海事等部门对管辖水域内船载危险货物、燃油及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引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协调长江海事、地方海事等部门对水环境污染事件水上交通管制。

区委宣传部:牵头开展舆论引导;负责指导拟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口径,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新闻发布工作;做好现场新闻媒体接待和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配合行业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能源管理部门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牵头开展长输油气管道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承担全区化工、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社会治安秩序维护;负责开展危险货物等道路交通事故、放射源丢失或被盗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涉及乡镇和局属单位开展死亡人员丧葬服务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的地下水水文地质相关资料;负责监测环境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突发环境事件。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牵头开展因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城市排水管网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和调查处理;指导供水企业在事故发生后保障城市供水基本供应;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渔业水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农作物、水产养殖、家畜家禽、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受灾情况实施监测并开展处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利工程调度和应急抢险技术支撑,负责应急水量调度和水文监测,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水文水利资料;协助做好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城市备用水水源建设;参与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处置。

区商务委:保障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生活物资。

区卫生健康委:组织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对事发现场和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实施卫生防疫;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污染情况监测及卫生知识宣传。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发生的受污染食品的调查处理工作,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参与因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处置方案;指导消除事件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区人武部:协调驻区部队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和救援工作。组织民兵专业救援队伍参加现场救援、协助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基础通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现场火灾扑救和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有毒有害消防废水流入外环境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

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

江北燃气公司: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燃气设施抢维修和供气保障;负责燃气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网江北供电分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抢险救援和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开展事件先期处置,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控制事件态势;为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所辖区域事故发生地群众的稳定、疏散、宣传、解释、安抚及善后工作,负责组织当地的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处置工作。


三、各工作组职责


附件2

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清单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电话

1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包含局机关、生态环境监测站、执法支队)

气体致密型化学防化服

Work stai PVC EN466

5

67850019

医用急救箱

Ceal 616

2

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

SLD3 EGSM900MHZ DCS 18000MHZ

1

照明设备

Midea E27

1

应急指挥车

南京依维柯 摄像转换音视频,应急供电

1

便携式pH

pH0-14

2

溶解氧测定仪

0-99mg/L

2

化学需氧量快速测定仪

0-1000mg/L

2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波长:420nm520nm580nm

1

便捷式重金属测定仪

AsCuCdHgPb

1

复合式气体测定仪

COH2SLE2Cl2O2NH3HClVOC

1

气象参数测定仪

风向、风速、气压、湿度

2

手提式测油仪

石油类

1

应急监测车

全顺

1

应急指挥平台、综合应 用系统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

1

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

1

车载应急指挥移动系统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

1

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

-

3

应急车辆

-

2

液体致密型化学防护服或粉尘致密型化学防护服

-

2

应急现场工作服(套)

-

6

易燃易爆气体报警装置

-

3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

3

辐射报警装置

-

3

个人防护包

-

15

医用急救箱

-

2

应急供电、照明设备

-

1

睡袋

-

1

帐篷

-

1

防寒保暖、给氧等生命保障装备

-

1

激光测距望远镜

-

1

激光测距仪

-

2

应急摄像器材

-

2

应急照相器材

-

1

应急录音设备

-

5

防爆对讲机

-

5

台式电脑

-

1

固定电话

-

1

打印机

-

2

传真机

-

1

复印机

-

1

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

-

2

便携式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

-

1

5G单兵

科达KBS-WG01A

1

4G远程监控球机

海康3Q140MY

1

吸油毡卷

佳和

10

溢油分散剂(消油剂)

佳和

1

示踪剂

路阳LUYOR-6200

1

化学吸附棉

佳和

2

电动喷雾器

德力西

2

吸水膨胀袋

趣行600*400*5

50

重金属捕捉剂

北京君联合J-306

0.25

水桶水瓢

-

1

防毒面具

霍尼韦尔

5

救生衣

博沃尼克ZY888

10

环境应急无人机

大疆Air3

1

2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航油集团重庆石油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码头)

防爆手机/对讲机

ViewSonic Q7

5

67152019

船用高频喊话机

QJ1812

1

扩音机

JK50-1B

1

移动电话

U115

1

皮卡车

TFR55HDL

1

全顺12座客车

SY6480AF

1

应急电源车

WGYJ400

1

应急发电机组

6BTAA5.9-G120KVA

1

机动船

/

1

围油栏

WGL

1

消油剂喷洒机

PSC40

1

转盘收油机

ZSY5

1

移动灯具

JW7623

10

消防防护服

/

8

消防员装备

/

2

可燃气体报警仪

ESP210

1

氧气浓度探测仪

ESP210

1

管线定位仪

SEEKTECH SR-20

1

管线信号发射器

SEEKTECH ST-510

1

泡沫消防车

MX5100GXFPM32YC

1

吸油毡

PP-2

1

消油剂

GM-2

1

救生圈

SDF-5556

若干

救生衣

DF86-5

若干

防护面具(空气呼吸器)

-

46

防护服

-

46

防护鞋

-

34

耳塞(罩)

-

40

正压式呼吸其器

-

4

手套

-

95

护目镜

-

45

安全绳

20/

1

安全帽

-

49

应急管材

DN219

400

防爆扳手

-

1

柴油发动机泵

UBF2003-35/40

1

轻油滑片泵

SUB80-35/60

1

手摇泵

-

1

潜水泵

-

1

多功能管道修补器

RCD-L-200A

3

弯头

DN200

2

塑料薄膜

1.2﹡50

若干

消防沙袋

20公斤装

1

无堵塞排污泵

60QW20-7

1

木料、木工锯

-

1

安全棉絮

-

若干

应急钢缆

DN24

1

应急油桶

200L

5

急救箱

2

3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唐家沱污水处理厂)

防化服

B/F

4

67785585

防护眼镜

-

6

防酸碱服

-

2

防酸碱鞋

-

1

防酸碱手套

-

6

防静电阻燃服

-

2

灭火器

CO2ABC干粉

440

应急灯

自发光、带电式

226

消防斧

-

2

消防铲

-

2

消防沙

-

500kg

便携式气体监测仪

-

4

防静止报警器

-

1

移动供气源

-

1

应急车辆

-

2

医用急救箱

-

13

担架

-

2

发电机

-

1

线缆盘

50m2.5-6 mm2

2

鼓风机

CB101

3

手动液压搬运车

-

1

自动式升降平台

-

1

洗眼器

-

9

空气呼吸器

自给式

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朝阳河油库)

防火隔热服

-

10

67325699

耐油防滑筒靴

-

8

绝缘手套、靴

-

1

防护面罩

-

20

反光背心

-

50

防静电服

-

100

消防战斗服

-

6

过滤式防毒面具

-

2

空气呼吸器

-

3

长管呼吸器

-

1

防爆工具

-

5

安全带

-

3

导向绳

-

2

安全绳

-

2

应急帐篷

-

1

应急警棍

-

6

防爆防割手套

-

3

防爆盾牌

-

2

自卫喷射器

-

8

救生衣

-

30

救生圈

-

10

救生筏

-

2

医药箱

-

8

担架

-

1

手抬机动消防泵

-

1

泡沫液

-

8

干粉灭火器

-

206

二氧化碳灭火器

-

87

空气充气泵

-

1

泡沫吸液泵

-

1

泡沫枪

-

10

水枪

-

5

多功能水枪

-

6

水带

-

50

水带接头

-

33

移动炮

-

2

分水器

-

1

水幕发生器

-

2

消防揪

-

19

消防铲

-

19

消防腰斧

-

8

太平斧

-

3

石棉被

-

80

便携式可燃气体测试仪

-

4

噪声测试仪

-

2

静电溢油监测器

-

1

测厚仪

-

1

红外温度仪

-

2

油分测定仪

-

1

金属堵漏器材

-

2

闸门堵漏器材

-

1

粘贴式堵漏工具

-

1

道路隔离锥

-

15

隔离警示带

-

3

便携式防爆探灯

-

2

防爆电筒

-

12

单相汽油发电机组

-

1

应急手旗

-

2

防爆对讲机

-

18

甚高频对讲机

-

1

海事卫星电话

-

1

防爆型电动抽油泵

-

1

防爆型手摇式抽油泵

-

1

防爆输转泵

-

1

手持扩音器

-

4

疏散引导箱

-

3

应急油桶

-

50

应急漏斗

-

4

两轮手推车

-

2

接油盘

-

5

围油栏

-

350m

收油机

-

2

软体油罐

-

1

5

重庆大班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大班油库)

泡沫栓

DN100

DN150

2

8

67030105

消防水栓

DN150

19

清水阀

DN200

2

消防水闸阀

DN65

DN80

DN100

32

4

16

泡沫闸阀

DN200

DN100

DN80

DN65

2

16

12

4

泡沫栓

DN100

2

消防水栓

DN100

1

消防水闸阀

DN200

1

泡沫闸阀

DN200

1

清水阀

DN200

2

泡沫阀

DN200

2

高效柴油机

X6135JB-34

2

清水泵

200D43X2

2

单向阀

DN150

DN200

2

2

闸阀

DN250

DN200

DN150

DN100

4

4

7

3

消防泵房外给水阀

DN250

7

二氧化碳灭火器

2kg

3kg

4kg

6

16

2

干粉灭火器

8kg

70

石棉被

-

16

水带

-

4

防毒面具

-

4

水枪

-

2

泡沫枪

-

2

吸油毡

-

21

泡沫灭火器

65kg

6kg

8kg

2

2

2

消防桶

-

21

消防锹

-

21

消防沙箱

-

3

石棉被

-

40

水带

-

10

防毒面具

-

1

水枪

-

5

泡沫枪

-

5

变头

-

3

泡沫推车

65kg

2

消防车

-

1

消防报警电话

-

4

风向标

-

4

6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清洁燃料产业示范基地)

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器

GTB20

1

13983721625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G-G-6-30

8

防爆对讲机

AZH25RDC9AA3GP328

4

吸油棉

MAT3001

100

防爆手电筒

103721

20

过滤式防毒面罩

3M-6200

10

消防战斗服 全套

2002

6

灭火毯

1.5*1.5

20

急救医药箱

CEAI-615

2

安全帽

BJLY-1-5-C

20

安全带

4412.7N

6

警戒隔离桩

不锈钢2m

6

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1305

8

警戒线

2.5cm*125m

6

疏散引导箱

中型

1

电动机消防冷却水泵

功率:55kW,扬程:66m,流量:200m3/h

2

电动机泡沫液混合泵

功率:37kW,扬程:60m,流量:150m3/h

2

泡沫混合装置

容积4

1

水成膜泡沫

3%水成膜泡沫

5t

消防沙

2立方米4

8t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35kg推车式

3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ABC8/ MF/ABC4

40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FY05

10

消防泡沫炮

/

6

消防水带

8-65-20

12

消防水枪

8-65-20

10

7

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柏树湾油库)

石棉毯

1.8m

70

60362703

二氧化碳灭火器

MT3

40

ABC干粉灭火器

MFZL8

116

ABC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FZLT35

5

地上灭火器材箱

-

40

灭火作战服

-

10

轻便式多功能强光灯

JIW5281/LT

2

防爆移动探照灯

FW6101/BT

1

微型防爆头灯

JW5130A/LT

10

多功能强光防爆电筒

JW7623

9

消防铲

-

20

消防沙桶

-

20

空气泡沫枪

PQ8

11

直流水枪

19

13

开关直流水枪

19

5

开花水枪

-

5

水带包布

-

10

水带挂钩

-

10

橡胶衬里消防水带

Φ65

50

橡胶衬里消防水带

Φ80

20

消防保险绳

-

3

消防火钩

-

2

消防斧

-

2

消防水带接口

80/65

20

接油盆

-

5

接油桶

-

5

摇油瓢

-

5

救护担架

折叠式

1

警戒带

100m

5

医药箱

-

2

带架水枪

Ф65

2

可燃气体检测仪

-

2

吸油毛毡

-

30

溢油分散剂

GM-2

35

围油栏

-

400

转盘式收油机

ZS-15

1

溢油分散剂喷洒装置

PSC40

1

救生衣

-

20

分水器

65×3

65×2

2

2

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气分公司(头塘天然气储配站)

球阀

DN40

DN50

1

1

67560587

针型阀

-

3

法兰盘

-

1

探管仪

-

1

担架

-

2

套筒扳手

8-41mm

1

密封圈

-

4

密封脂

800g

1kg

2

2

消防战斗服

94

2

呼吸器

001

2

电焊条

Φ3.2*350mm

1

电警棍

-

2

大功率喊话机

-

1

反光背心

-

3

安全头盔

-

2

正压式呼吸器

-

2

应急灯

-

5

梅花扳手

34-36mm

5

橡皮锤

-

3

榔头、斧头、管钳

-

1

急救箱

-

2

警戒带

-

1

安全腰带

-

5

防噪耳罩

-

4

消防头盔

-

4

护足趾绝缘鞋

LD50-94

3

防滑雨靴

-

4

强光手电

ZZ0

4

烟雾弹

-

8

消防扳手

-

4

灯塔

-

3

消防水带

13-65-20

6

手推式水基灭火器

MPTZ/45

5

汽油发电压缩机

BX1012

1

切割机

LG-80E

1

电焊机

ZX7-250C

1

防爆移动灯

FW6101/BT

1

干粉灭火器

8kg

35kg

24

10

二氧化碳灭火器

MT/3

12

手持式可燃气体监测仪

-

3

风向标

-

5

可燃气体报警器

-

16

浪涌保护器

-

61

智能压力变送器

-

19

智能温度变送器

-

18

安全放散阀

DN100

DN150

3

12

9

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

手提式灭火器

MFZ/ABC4干粉

MT/3二氧气化碳

MFZ/ABC8干粉

MSZ/9

MT/5

30

2

54

14

2

67782818

推车式灭火器

MSTZ/45

5

灭火毯

100*100(cm)

20

沙箱及铲

-

10

室内消火栓

DN65消防栓

12

室外消火栓

SS100/65-1.6消防栓

SS100/50-1.6消防栓

13

4

室外泡沫消火栓

DN65泡沫栓

11

可燃气体探测器

迪安DTQB-518

4

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

ExSaf ESP210

2

空气呼吸器

3#滤毒罐

5

防护服

庐山牌97式消防作战服

8

防毒面罩

3#滤毒罐

5

绝缘手套

15千伏

1

绝缘鞋

20千伏

1

安全带

2.8*80*1100(cm),静负荷4500N,极限负荷12000N

8

急救箱

Q/320482ZJY002-2009

2

焊工面罩

-

1

焊工眼镜

-

1

抽油泵

流量20

1

铝盆

-

4

铜铲

-

5

铝簸箕

-

5

空桶

φ=70(cm)h=60(cm)

2

水上围油设施

200米围油栏

200

防爆手电筒

海洋王JW7210

8

防爆对讲机

摩托罗拉GP328防爆对讲机)

14


附件3

区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通讯录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救援队伍名称

擅长救援领域

人员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职务

1

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

重庆中石化渝辉油料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危化品领域

5

童光天

13290032189

油库副主任

2

重庆大班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重庆大班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危化品领域

5

曾现东

15223361137

安全管理员

3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恒宇华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队

危化品领域

6

文峰

13708361010

厂部主任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储运分公司朝阳河油库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储运分公司朝阳河油库微型消防站

油品泄漏

10

王宏

15310820281

微型消防站站长

5

中国航油集团重庆石油有限公司唐家沱油库

中国航油唐家沱油库救援队

危险化学品领域

6

李自强

13883453429

油库经理助理

6

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

英达油库微型消防站

危险化学品领域

8

黄斌

15803052152

油库副主任


附件4

区环境应急专家通讯录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咨询业务

曹照勋

原重庆市环保工程院

13647626971

水污染应急、重金属污染应急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3896139262

安评、应急演练、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水污染应急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983889369

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大气污染应急、污染损害鉴定、水污染应急、尾矿应急、危化品污染应急、危废应急

陶忠荣

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13032359451

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大气污染应急、污染损害鉴定、水污染应急、尾矿应急、危化品污染应急、危废应急

伍安云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3883784847

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危化品污染防治与应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与应急、饮用水源污染防治与应急、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应急

李昌杰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3752884815

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危化品污染应急、化工企业安全环保设施建设

徐耀先

重庆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002375617

环境规划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902355626

水利水电、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环境管理、建筑材料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983050995

风险评估、应急预案、隐患排查

潘光伟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13072375821

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大气污染应急、土壤污染应急、危废应急、重金属污染应急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3983443867

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土壤污染应急、危废应急、重金属污染应急

重庆工商大学

15086786892

应急演练、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污染损害鉴定、水污染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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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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