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需交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分包1)”(项目号:21C0002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1C00027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需交涉案车辆拖移服务项目(分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邦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考军
委托代理人:穆书雄
联系方式:186******7
地 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382号
被投诉人1: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经办人:蒋老师
联系方式:63*****0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健安路1号
被投诉人2: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6****793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7号会议中心一楼
四、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见附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附件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湖南邦田).docx
下载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