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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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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本级)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对委托代理2020年度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代理、招标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开评标、中标、合同管理、保证金、档案管理、质疑处理以及等10个环节方面开展检查工作。

四、考核方法

采取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根据检查结果,对照项目检查表,我所共梳理总结55项问题,其中,代理机构责任问题3项,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2项。

代理机构责任问题:

(一)信息公告方面。检查发现有1个项目在信息公告环节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中标公告中未包含规定的内容(项目号:20C0099,检查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69条)。

(二)保证金方面。检查发现有2个项目保证金环节现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金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项目号:20C009920C0115,检查依据:条例第33条、财政部令第87号第38条)。

(三)其他方面。委托代理、进口核准、方式变更、评审过程、质疑答复、履约验收、档案保存方面未发现问题。

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

文件编制方面。检查发现有2个项目存在文件编制环节的问题,主要表现形式为地域限制(项目号:20C0115,检查依据:采购法第22条、条例第20条),明显的倾向性、歧视性评标因素(项目号:20C0099,检查依据:条例第20)

六、考核结果

通过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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