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第三次)
竞标邀请书
(受邀单位名称):
本比选项目徐悲鸿美术馆提档升级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社[2024]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代建单位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工程第三次竞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石门社区渝江村1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徐悲鸿美术馆占地面积为2000㎡,总建筑面积:1912㎡,分为正屋、院坝、佣人房和地下石屋四个部分,共有房屋26间;其中:正屋,建筑面积1162㎡,长24.8m,宽17.9m,通高8.62m,共有房屋17间;佣人房,建筑面积140㎡,一楼一底,砖木结构,共有房屋6间;院坝,建筑面积 600㎡,长32.9m,宽17m;地下石屋,建筑面积130㎡。其中涉及满堂脚手架1663㎡,垂直防护脚手架1757㎡,小青瓦屋面520.3㎡。正屋和佣人房的木质结构加固,柱子、梁架、檩条、楼袱、地面、吊顶及损坏墙面的修补,全面检修屋架、梁架、楼栿楼等结构构件,修缮时按照先结构后装饰的的步骤进行,确保建筑整体结构的安全稳定,统一进行"防虫、防腐、防火"三防处理,同时完善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548.91万元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97万元
2.4 比选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保修期限:5年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竞标。
4.1 凡被邀请竞标人,请于2024年 4 月 18 日至2024年 4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 333 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 2 幢 25 楼)持本竞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人必须将比选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比选资料书面送达所有被邀请的竞标人。
4.3 竞标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年 4 月 22 日12点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
4.4 比选人应在2024年 4 月 23 日18点00时前将书面澄清、修改通知竞标人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
5.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4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 选 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御庭苑2号楼7层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 333 号中渝爱都会国际中心 2 幢 25 楼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3-67705014 电 话: 023-63082043
传 真: 传 真: 023-67631766
2024年 4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