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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日期: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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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府办202036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精神,全面推进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1030日前,编制完成我区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税收管理等26个试点领域(以下统称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完成试点领域标准目录。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市政府部门将于2020730日前形成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印发给各区相关政府部门,请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照市政府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时领取区、街镇两级公开事项,结合区、街镇两级的公开职责,于20201030日前编制完成区、街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程序送审后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任务分工附后)。

(二)编制其他领域标准目录。26个试点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要自市政府部门编制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后3个月内,编制我区、街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市政府对应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

(二)规范标准目录审核工作。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标准目录要坚持逐级审核、先审后发,重点审查公开事项覆盖度、标准目录规范度。各部门编制的标准目录由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初审,并按领域报对应的市政府部门审核,经审核无误的,由负责审核的市政府部门汇总报市政府办公厅复核。区政府各编制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上级规定和本级政府权责变化情况,对标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区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附件: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2

(此件公开发布)


                                                    

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主体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编制江北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20201030日前

2

编制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

编制江北区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教委


20201030日前

4

编制江北区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公安分局


20201030日前

5

编制江北区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民政局


20201030日前

6

编制江北区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7

编制江北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司法局


20201030日前

8

编制江北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财政局


20201030日前

9

编制江北区就业创业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人力社保局


20201030日前

10

编制江北区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1

编制江北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01030日前

12

编制江北区征地补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征地事务中心


20201030日前

13

编制江北区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生态环境局


20201030日前

14

编制江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

20201030日前

15

编制江北区保障性住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6

编制江北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7

编制江北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18

编制江北区市政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城市管理局

区经济信息委

20201030日前

19

编制江北区涉农补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农业农村委


20201030日前

20

编制江北区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文化旅游委


20201030日前

21

编制江北区医疗卫生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卫生健康委


20201030日前

22

编制江北区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应急局


20201030日前

23

编制江北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4

编制江北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市场监管局


20201030日前

25

编制江北区扶贫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农业农村委


20201030日前

26

编制江北区税收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税务局


202010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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