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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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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府办〔20213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政务公开专区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功能完善和服务提升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切实解决政务公开渠道分散、公开内容繁杂、群众获取不便等问题,提供更便捷、更集中、更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助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范围

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包含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区税务分中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社会保险局、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区观音桥商圈行政审批大厅、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医保事务中心、区车管所、退役军人社会服务中心、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均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各街镇选取1-2个有条件的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结合政务公开与居(村)务公开有机衔接要求建设政务公开专区。

(二)建设内容

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分为4个功能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

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分为2个功能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

1.自助查询区:提供自助查询设备,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

2.资料阅览区: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办事服务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方便群众通过复印、拍照、原文查阅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3.申请接收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务公开工作建议意见。

4.政策咨询区:依托政策咨询问答库,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三)建设要求

1.资源集约,避免浪费。按照分区合理、风格统一、便民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空间布局,充分整合政务服务场所、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现有场所和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切忌搞形式主义。

2.标准统一,规范管理。政务公开专区统一命名为政务公开专区,实行标准化服务,做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统一设施、统一管理。全力推行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场所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标准规范一致。

3.突出定位,特色发展。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各功能区作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拓展政务公开专区功能、丰富政务公开专区内容、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互动交流体验,积极建设既实用又新颖的政务公开专区,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获得感。

(四)完成时限

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

三、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调查摸底,部署落实。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方案,对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点自查和走访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细化具体建设方案和措施,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试点先行,示范带动。

    选取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馆作为试点,严格按照建设要求,打造标准化、示范化政务公开专区。召开全区政务公开专区现场推进会,展示试点建设成果,交流建设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其他各建设点开展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各街镇上报符合条件的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名单。

(三)全面铺开,整体推进。

按照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结合试点建设经验,全面推进全区各建设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并于12月中旬前完成。同时,各专区确保正常运营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四)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并对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统一标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努力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检查发现的缺点不足,现场点对点交流指导,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建立起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承办单位具体实施、协作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区政务服务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商圈办、区文旅委、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馆、各街镇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门领导和承办人员负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具体建设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区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保证政务公开专区规范运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信息登记、数据分析,为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移交工作的通知》(渝办201085号),确保20类属于移交范围的已公开现行文件及时汇集到区档案馆。

(三)落实工作保障。各承办单位要对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办公设备等,安排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公开专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能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现场申请和政策咨询。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并能正确指导和协助公众通过网络查询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日常运行所需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四)严格督促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全流程参与指导、监督检查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对未按要求建设或推进不力、服务质量不高的,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并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

为便于下一步工作开展,请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21115日(星期五)前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人员名单(附件1)、符合条件的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名单(附件2)报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7560258;邮箱:41155134@qq.com

附件:1.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人员名单

2.符合条件的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名单

3.政务服务场所(区行政服务中心(含分厅)、街镇

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4.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5.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附件1

     江北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序号

姓名

手机号码

备注

1




分管领导

2




联络员

3





4





附件2

   符合条件的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名单

单位名称:

序号

社区(村)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

1




主任

2




联络员

3





4





(备注:各街镇填报)

  


附件3

        政务服务场所(行政服务中心(含分厅)、

       街镇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名称

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

实现功能

备注

一、自助查询区

配备不少于1一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或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

触摸查询一体机、台式电脑需接入江北区政府网。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渝快办)、电子便民地图等集成入口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

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二、资料阅览区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

提供政策汇编、区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

提供的政府信息资料,要以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实事,提供更多利企便民的信息,并做到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

及时补充纸笔等文具,为群众复印、抄写提供便利。除办事指南外,原则上不得将资料原本带离。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查看工作流程、办事流程,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三、申请接收区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A4打印20份以上)及样表(A4打印2份,覆膜),区政府及其部门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A4打印2份,覆膜)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表(空白表)。

行政服务中心(含分厅)政务公开专区接收申请人向区政府及部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

各街镇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接收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申请人向其他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建议,应当引导申请人通过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的渠道递交。

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工指导。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回执》,并于接收当日转交被申请单位办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建议登记台账。

接收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接收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

各单位政务公开专区依申请公开渠道开通后,应同步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予以更新,并及时公开。

四、政策咨询区

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或政策咨询台,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建立政策咨询登记、交办、回复台账。

优先通过政策咨询问答库搜索匹配答复内容,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建立台账,及时交办政策制定单位提供答复内容,并由政策制定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答复咨询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引导咨询人向有关单位咨询,能提供联系方式的,尽量提供联系方式。

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附件4

        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名称

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

实现功能

备注

一、自助查询区

配备不少于1一台触摸查询一体机或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

触摸查询一体机或台式电脑需接入江北区政府网。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渝快办)、电子便民地图等集成入口

必须保证网络畅通和查询设备、打印设备正常使用。

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网络自助查询政府信息,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二、资料阅览区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

提供政策汇编、区政府工作报告、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

更新及时,摆放有序,便于查找。及时补充纸笔等文具,为群众复印、抄写提供便利。原则上不得将资料原本带离。

线下查阅政府信息,了解重要工作动态等。

附件5

        社区(村)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

名称

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

实现功能

备注

自助查询区

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

建立公示栏,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制度、规定和办事程序;工作人员职责和分工;村(居)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规定及申领情况;居民会议对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的评议情况;村(居)委会书记、主任工作电话号码;居民对社区建设以及村(居)委会工作建议;居民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

对群众自助查询提供必要引导和帮助。

及时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通过公示栏了解重要村(居)务公开信息、重大决定事项等。提供政务公开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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