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铁山坪街道处置村民房屋安全隐患排危工作房屋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
铁山坪街道辖区3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
3、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范围:铁山坪街道辖区3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马鞍山村汪家沟社、鱼箭社,胜利村楠木沟社、柏林社、金家河社、廖草沟社、堰水坝社,上坪村巴豆林社、姜家桥社共9个村民小组)。
工程内容:3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内约112栋2.84万平方米的安全隐患房屋实施安全拆除,并对拆除建渣进行规范堆放。
4、质量要求:
房屋墙体需拆除完毕,房屋拆除建渣规范堆放,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扰民和扬尘污染等行为。
5、工期:暂定为120日历天,以最后一次完善安全隐患房屋移交手续后10个日历天为工程完成截止时间。
二、工程限价:
房屋拆除全费用单价限价为22元/平方米包干计算,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95元/平方米。需拆除安全隐患房屋面积暂估量为2.84万平方米,工程总金额暂定为62.48万元(陆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排危工作房屋拆除工程结束后,按中标单价乘除以实际排危拆除房屋总面积进行据实计算房屋拆除工程总费用。
三、竞选人资格: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工程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具有与本工程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四、踏勘现场:
竞选人须对本处置排危工作房屋拆除的地点、范围及排危工作流程进行了解,由竞选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确认,并了解排危工作流程,如有疑问可与比选人联系进行答疑。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23-67785609
五、结算原则
本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成后,按照结算审核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
六、竞选文件(密封卷)内容及要求: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文明施工许可证书。
4、报价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资料,不得另外自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鲜章及骑缝章。
七、竞选文件(密封卷)递交时间、地点:
2021年8月2日12:00前递交至铁山坪街道308办公室
八、中标原则:
(一)满足比选公告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选。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七十一条规定,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后,比选人可以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铁山坪街道处置村民房屋安全隐患排危工作房屋拆除工程
(二)工程范围:铁山坪街道辖区3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
(三)工程内容:3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内约112栋2.84万平方米的安全隐患房屋(建筑物)实施安全拆除,并规范堆放所拆建筑物建渣(拆除后现场无白色垃圾),自行协调处理房屋拆除中的断水断电断燃气以及矛盾纠纷化解处置等相关事宜。
(四)工程量及合同总额:工程暂估量为2.84万平方米建筑物实施安全拆除,并规范堆放所拆除的建筑物建渣;合同总金额约为62.48万元(主要包含建筑物拆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断水断电断燃气费、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费等建筑物拆除相关费用)。
(五)工期:暂定120日历天(合同签定后以第一次交房(建筑物)之日起计算工期时间,以最晚一次交房(建筑物)后10个日历天为全部工程完成时限,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可顺延)。
(六) 合同价款支付: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后,按照结算审计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
(七)履约保证:乙方在工程施工进场当日,按工程中标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经甲方检验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内容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八)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落实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工期每延长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扣减工程款,若三天后仍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终止合同前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二日内自行撤场。
比选人:江北区人民政府铁山坪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