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新北路茂业人行天桥灯饰照明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遗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建新北路茂业人行天桥灯饰照明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如下。本招标补遗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次发出的招标补遗为准。本招标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文件规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包含照明工程。
因此,现将本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第(八)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正如下: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专业应该为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特此通知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照明管理所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