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农听公〔2021〕第001号
申请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江北农综告[2021]第02号)存有异议,于2021年10月15日提交《听证申请书》。经审查,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 重庆珠江实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时间:2021年11月2日14时30分
三、听证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0506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参加旁听的,请于2021年10月28日9:00-17:00时到本机关0529室办理申请手续,提供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听证场所容量有限,额满10人即止)。旁听人员请于听证会开始前半小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听证地点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遵守听证纪律。
(二)请申请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未按时出席听证且事先未说明理由又无特殊原因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
(三)委托代理听证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及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及委托的具体权限,并经申请人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
(四)如因商业秘密等原因申请不公开听证,申请人应于2021年10月28日12:00时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经听证机关审核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听证会将不公开举行,届时将以适当方式通知旁听人员不再参加。如公开听证取消,旁听自动取消。
联系人: 杨晓凤 联系电话:023-67852052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5楼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