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片区零星绿化应急提升工程(第二次)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新城片区零星绿化应急提升工程(第二次)
2、工程地点:新城片区范围内
3、主要工作内容:新城片区零星绿化应急提升工程(第二次)涉及绿化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花池改造、灌木乔木种植、人行道铺装,景观水电安装等等,具体以发包人现场要求为准。
4、服务期限: 约12个月(按园区相关要求实施应急迎检等零星工作)。
5、比选范围:适用符合资格条件潜在报名承包商中选取。
二、竞选人资格
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2、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个1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须提供有效施工合同及竣工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三、比选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起,在江北区政府网(http://www.cqjb.gov.cn/)上下载比选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3日9:30。
2、报名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00。
3、比选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00。
4、比选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5、潜在报名承包商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与者,应当拒绝参与竞争性比选。
五、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江北区政府网(http://www.cqjb.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67726611
地 址: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
第二篇 竞标须知
一、报名承包商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一)营业执照
报名承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二)资质条件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
注:1、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报名承包商名义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有效连续个人逐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2、报名承包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情况的承诺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若查实情况与承诺不符,将取消本单位中选资格。
3、报名承包商需承诺:“项目经理不得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承诺加盖报名承包商单位公章)。
4、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未签订合同的,如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按10万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经发包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应承担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
三、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暂定总价(元) |
备注 |
1 |
新城片区零星绿化应急提升工程(第二次) |
880000.00 |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为单价统一折扣报价,投标报价范围为0-1之内(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发布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表》统一进行折扣报价,例如,若投标报价为0.98,则结算价格=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0.98×实际完成工程量。 2、本项目不明确具体使用数量,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
四、工程计量计价及工程结算
(一)工程计量计价:
1、工程计量:本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等相关配套文件,现场实际签证、收方等资料计量。
2、工程计价: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计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和辅材)、机械费(含进出场)、路面恢复、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中选后发包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及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发布的限价清单及招标限价编制原则,仅填报折扣率,结算时根据折扣率逐项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投标时暂定总价不变。
最高限价编制原则:
(一)绿化工程项目
1.成片栽植灌木:采用全费用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含养护费)在每株成本价格的基础上加1元/株作为最高限价;
2.铺种草皮(含麦冬):采用全费用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含养护费)按招标时市场价格执行;
3.灌木球、乔木及其它绿化:
(1)执行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2)人工费按2022年第四季度《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格执行(如有价格区间的,按价格区间的中值执行);
(3)钢材按2022年11月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不含税价格执行,水泥、商品砼、河砂、商品水稳层、碎石、页岩砖、片(块)石价格按照2022年11月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重庆市各区县主要材料信息价中的主城区不含税价格执行,其他材料价格及未计价材料按照不含税市场价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暂估价的材料价格按暂估价格执行(如果有);
(4)下浮比例(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为10%;
4.特别说明:绿化工程(除草花外)的养护期均按3个月计算,养护费用包含在相应的清单单价中;草花养护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二)市政工程项目;
①执行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及其配套文件。
②平基土石方工程计价与市场价格有明显差距的项目和分项工程按市场价格执行;
③人工费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四季度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
④材料价格执行:钢材、商品水稳层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1月公布的不含税的价格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按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1月公布的重庆市各区县主要材料信息价中主城区不含税的价格执行。其他材料价格及未计价材料按照不含税市场价格执行。
⑤下浮比例(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为8%。
(二)工程结算:
结算原则
(一)本工程采用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公布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自行填报统一折扣率,并作为结算依据。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均已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和辅材)、机械费(含进出场)、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发包人除此之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二)结算总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实际完成工程量+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等。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全费用包干清单工程量结算价:
(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中标折扣率)*实际完成工程量
2、新增项目价款结算计价原则如下:
①承包人中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清单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承包人中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最高限价编制原则计算后,再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后作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暂定综合单价经有关部门按上述原则审核后,以核定的价格为该子项的结算单价。
3、措施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视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相对应范围的措施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4、规费:按相关规定计取,且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全费用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计取,且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全费用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6、税金: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按一般计税法计算,且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全费用综合单价内,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7、本工程弃土(石、渣)的弃置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提供渣场。投标人自行考虑外弃运距、渣场费等及其它手续费。
8、招标人有权进行工程调整或增减工程实施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严格执行,如不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授标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9、结算总价以最终审定的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总价。
三、报名文件格式及装订
1、报名文件壹份,不分正副本。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承包商名称加盖报名承包商公章。
2、报名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篇 报名文件格式”要求,按规定签字盖章,采用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
四、质量要求
1、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植物(苗木)运送至施工现场后须经发包人认可后进行种植,否则自行种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更换植物(苗木)、重新栽植产生的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本工程发选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2、付款方式:每季度对已办理阶段性验收的工作内容办一次阶段性结算,每季度末支付至本阶段性结算金额的80%,余下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养护期结束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合同签订
1、竞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从投标单位帐户向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176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陆百元整)
单位名称: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帐号:3100023809201000832
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市江北唐家沱支行
投标保证金可以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1)报名承包商应确保报名保证金在2022年12月13日9:00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达指定账户,并经核实其报名保证金进入指定帐户的为有效投标担保;报名保证金在2022年12月13日9:00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为无效投标担保 (各报名承包商在缴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工作的时间差风险) 。
(2)开标时由招标代理将各报名承包商缴纳保证金情况递交由监督认定。
(3)报名保证金退还方式:
招标代理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向除中选人以外的报名承包商,退还竞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应当在10日内退还竞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其已缴纳竞标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和履约担保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2、低价风险担保金
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百分之八十五,且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价格可能低于成本,可能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可以要求中标人提供适当担保。担保计算公式为: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招标人最高限价×0.85-暂定总价*中标人中标后的折扣率)×5(金额为负值则不需提交),缴纳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下午17:00点前,如未按期交纳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则不予退还,且发包人将施工单位相关情况上报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并做相应处置。
3、履约担保金
(1)中标单位在2022年12月20日下午17:00点前缴纳项目中标金额10%的履约担保,如未按期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排名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2)低价风险担保、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或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3)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履约担保金、以及拒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
4、合同签订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七、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认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和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八、疫情防控
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本人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等,投标人报名文件在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22号,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大门处递交。开标时于大门处唱标,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待资格审查完毕后于大门处宣布中标结果。各投标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听从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
第三篇 评选办法
一、评选方法
1、在递交报名文件时,核验报名承包商身份;
1.1核验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注:身份核验不合格的当众退换其投标文件。
2、投标报价均为正值,否则为废标。
3、最低价中标: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如最低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第四篇 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清单
报名承包商自行在江北区政府网(http://www.cqjb.gov.cn/)下载。
第五篇 报名文件格式
新城片区零星绿化应急提升工程(第二次)
报 名 文 件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报名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一、报名函
项目名称:
致(发包人):
(报名承包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报价:折扣率为: (本项目暂定投标总报价为: 880000元 )。我方接受发包人发布的比选文件内容要求及结算原则,结算时按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的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工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比选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报名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的报名文件为:报名文件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竞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履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报名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中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名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弄虚作假,我方愿承担一切后果。
(4) (其他补充说明)。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承包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
报名承包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承包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报名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竞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
三、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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